200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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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邪教协会专家呼吁
完善法律依法打击防范邪教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王黎)中国反邪教协会和中国法学会今天在京共同举办“依法打击和防范邪教———中国反邪教协会第三次报告会暨学术研讨会”。

  与会专家学者指出,“法轮功”现象启示我们,邪教活动严重干扰国家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侵犯公民的生命权和财产权,社会危害极大。邪教组织滋生和蔓延的速度惊人,社会渗透力极强,应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防范控制系统,防微杜渐,长抓不懈。

  与会专家学者呼吁,我国应尽快完善专门法律,制定《反邪教法》,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今年5月,法国政府颁布了《反邪教法》,为依法防范和惩治邪教,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运用法律武器处理邪教问题是最普遍、最有效的手段。我国应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法律在处理邪教问题上的作用,综合运用现有的民事、刑事、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司法和执法的力度,给邪教组织及其活动以更为有效的打击。

  与会专家学者强调,要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在坚决打击邪教组织头目和极少数顽固分子的同时,积极教育和转化绝大多数邪教组织的一般成员。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众对邪教的防范意识和通过法律抵制邪教侵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压缩邪教组织的生存空间。

  此外,与会专家学者就依法惩治“法轮功”邪教组织,打击和防范邪教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各国政府依法打击邪教组织及其活动的有关情况;如何进一步完善立法、司法、执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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