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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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害苦露露

新华社记者 王金涛

  目前仿冒露露的杏仁露数量已接近露露杏仁露数量,其国内市场占有率已达40%多,盛行于西北、东北、山东、河南等地,集中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和饭店等场所

  承德露露集团公司近来收到了许多消费者的来信,反映他们购买露露牌杏仁露时上当受骗的经历:买回家后发现,那些“露露”易拉罐及包装箱上,设计者将“杏仁”两字以上下结构合写在一起,利用书法中的变体、繁笔等手段,使“杏仁露”变成了“露露”字样,其包装装潢也与露露极为相似,乍一看根本分辨不出来。

  “我们很恼火,也很无奈。”露露集团知识产权部经理董定玉说,“我们不怕竞争,但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让我们吃尽了苦头。”据她介绍,随着露露知名度的提高和市场覆盖率的扩大,露露商标和包装装潢被侵权和仿冒的现象屡屡发生,而且愈演愈烈。1999年,此类仿冒企业有20多家,如今已增至43家,分布在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等省。

  在露露集团办公室的一个柜子里,摆放着一排易拉罐,它们远看起来极像露露,走近细看才辨出是仿冒产品。它们与露露一样,都有蓝白相间的颜色,颜色比例大都相同;都有高脚杯、野山杏、大杏仁组成的图案。许多易拉罐上印有“承德杏仁露”、“承德特产”、“承德风味”等字样,而生产厂家却在外省。记者注意到,消费者普遍反映的“杏仁露”变“露露”的花招果真难以识破,其“书法艺术”令人瞠目咋舌。

  露露集团知识产权部经理董定玉说,这些仿冒产品的包装装潢,无论是色彩、图案、文字及排列组合,还是整体形象,都与露露近似,早已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侵权行为。

  1999年1月,露露被原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据了解,目前仿冒露露的杏仁露数量已接近露露杏仁露数量,其国内市场占有率已达40%多,盛行于西北、东北、山东、河南等地,集中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和饭店等场所,不了解内情的消费者一般都将其称作“露露”。由于仿冒企业和仿冒产品不断增多,并且低价倾销,露露集团一再被迫降价,经济效益明显受到影响,去年露露杏仁露产量增长了38%,利税却没有增长。更严重的是,许多仿冒企业生产的杏仁露偷工减料,质量低劣,严重败坏了露露的形象。

  仿冒产品为何越来越多?露露人说,就是因为各地查处不力,地方保护主义做怪。企业不是执法者,到仿冒企业当地的法院打官司费力不讨好,只能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但有的地方今天查了,明天又照常生产;有的企业被查处后只对产品包装装潢进行轻微的改动,然后继续生产仿冒产品。一些地方政府领导甚至表示:你们露露要吃饭,总得让别的企业喝汤吧。

  河南省三门峡市一名个体户在给露露集团的信中说:“我3年前下岗开了一家便民店,卖露露尝尽了酸甜苦辣。当我的同行以真货的价格卖仿冒产品大赚特赚时,我却在卖真货中赚得微薄的利润。仿冒产品与露露极其相似,同行们一箱卖45元,而我以每箱只加1元的价格卖真露露时,常招来顾客的冷眼,嫌贵!如果再不加大力度打击仿冒产品,露露真有可能被仿冒者砸了牌子。”

  (据新华社石家庄7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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