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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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考试制度与国际接轨
法官检察官律师明年统一考试

 

  本报北京7月15日电(记者崔丽 邹艳娟)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正式发布公告,宣布今年的初任法官考试、初任检察官考试都不再单独组织,而是统一并入拟于明年1月举办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法官、检察官、律师三大法律职业统一的入门资格考试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这一决定,是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法官法》修正案和《检察官法》修正案作出的。

  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目前我国建立这一制度的条件也已经具备。

  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是我国法学界、司法界有识之士长久的呼声。不同法律职业入门标准不一,一个最显而易见的后果是,由于法庭上诉、辩、审三方水平不一,使得司法公正难以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法制的进步,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司法机关的特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梁国庆指出,统一司法考试是好事,也是件大事,一定要好好研究,认真总结经验,使之成为国内外公认的正规的权威考试。

 

今年律考悄然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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