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8月2日电(记者程刚)此前沈阳市人大召开的13个县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联系会决定,8月9日将召开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要议题将是听取审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情况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在今年2月14日举行的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经表决未获代表通过。出席当天闭幕会议参加表决的代表有474人,只有218人对法院的报告投赞成票,支持率不到一半。“沈阳人大不通过案”在中国各级人大会议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有关负责人介绍,会议日程之所以如此确定,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其一,当时报告未获通过,主要是当时的市中院领导班子中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是人民代表对市中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对法院某些方面工作的不满意。经过半年来的整改,市法院现在的情况如何,应该也完全有必要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其二,由于报告未获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工作安排是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安排。因此,把调整后的2001年度工作安排向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提请大会审议通过是必要的。
7月9日召开的工作联系会同时认为,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条件已基本成熟,经过整改,市法院队伍建设和工作情况开始呈现出新的面貌。
另外,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荣茂在此前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议上说,希望法院继续保持整改阶段奋发向上的工作势头,争取在8月9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给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