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8月21日电(记者迭目江腾)备受兰州市民关注的燃化集团限定经营一事,近日取得进展。兰州市工商局对兰州燃气化工集团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要求兰州燃气化工集团立即停止《敬告用户》公示中的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
兰州市工商局认为,兰州燃化集团属公用企业,其《敬告用户》中“非我公司销售的燃气具,在天然气置换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等内容,在客观上已对广大消费者造成了疑虑和困惑,足以造成其他合法经营者减少或丧失市场交易的机会,直接影响天然气进兰之前灶具市场的公平竞争,故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