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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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年谈世界经济发展史(八)
伦敦:世界的金融中心

王东京 林赟 孙浩

  伦敦通讯便捷、金融机构众多、员工经验丰富;政府“诚邀天下客”,敞开大门,欢迎各路财神一起竞争;它的金融机构,深得世人信赖。国际上的金融机构,以能在伦敦有一席之地,而引以为豪。到19世纪初,伦敦已经成了世界的钱庄。

 

  近代金融业发源于意大利,16世纪上半期,金融中心移至荷兰,相对而言,英国的金融业,可谓姗姗来迟,但它却能后来居上,到19世纪初,伦敦已经成了世界的钱庄。

  很早以前,谦和的英国人,为自身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17世纪下半叶,荷兰为摆脱外部的殖民统治、解决内部的纷争,忙得焦头烂额,经济发展,一拖再拖;法国的封建制度,根深蒂固,150年后,资产阶级革命,才刚刚起步;美利坚合众国,尚未独立。而在英国,1688年,为反对王权复辟,实现君主立宪制,新兴的资产阶级发动了资产阶级革命(史称“光荣革命”)。此后,在英伦大地上,政局稳定,社会安宁。“家和万事兴”,各行各业都在祥和的环境里蓬勃发展。

  经济的繁荣,金融的发展,可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经过两次圈地运动,地主发了横财;海外贸易,让商人们腰包胀满;殖民地掠夺,使英国多了不少黄金白银。富起来的人们,希望有一些机构,能帮他们理财、让货币增殖;同时,面对广阔的市场、丰厚的利润、无限的商机,没加入的,跃跃欲试,已加入的,想扩大规模,但自身资金有限,迫切需要融资。钱多的要有去处,缺钱的要有来路,还想减少“来来往往”的风险,于是,金融市场水到渠成、呼之欲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犹如八仙过海,大显神威。

  英格兰银行,曾是各国中央银行效仿的典范。商人裴德森(William Paterson)经营对外贸易,赚了不少钱,用实际行动,拥护英国的“光荣革命”,很得权势。1694年,在伦敦区针线街,他成立了一家股份制私人银行———英格兰银行。成立之初,该行就将其120万资本全借给政府,恩恩相报,政府也没亏待它,给了它很多优惠政策,特许它发行与之等额的货币。英格兰银行也很“争气”:实力雄厚,很讲信誉,深得人们信赖。当时,在民间流行一句话:“向英格兰银行一样可靠”。15年后,它再次为国家提供贷款,由于它对政府的大力支持,特许权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延期,最后延成了无限期;不到20年,由于资金流量的增加,它的利率下降了近一半,该行亦受到了全球资本的垂青。波澜壮阔的金融史,也由此开始了。

  英格兰银行的“杰出”表现,使它在银行界脱颖而出,成了“银行的银行”。它执行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货币、代理国库、调节金融市场。当一般银行现金周转不灵时,可到英格兰银行,办理再贴现业务,以解燃眉之急;此外,该行资金充裕,通过买卖有价证券,能控制货币的流通量,稳定金融市场。原先,许多银行都能发行银行券,在市场上流通,这使纸币泛滥,日益贬值。1825年和1836年,发生了两次经济危机,许多银行纷纷倒闭。针对这种情况,1844年,首相皮尔颁布了《银行规章法》,结束了279家银行发行银行券的局面。此法使英格兰银行基本垄断了货币的发行权,进一步明确了该行的领导地位。“真金不怕火炼”。在优胜劣汰的法则下,密得兰银行、劳合茨银行、巴克莱斯银行、威斯敏斯特银行、国民地方银行,经受住了考验,成了银行业的主力军。英国银行业,就如一个大家族,有“家长”,有“家规”,“五兄弟”各挡一面,银行体系逐步健全。

  早期的经营活动,风险很大,保险业应运而生。最早的险种,是海上险,面对险象环生的大海,人类力量微弱,海外贸易,虽然利润极高,可风险也大,一不小心,就可能葬身海底,血本无归。若风险由多人承担,会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基于这种想法,1688年,英国船商们成立了“劳埃德(Lloyd’s)商船协会”,探讨海上保险事宜。随后,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在英国出现了。它们收取保费,赔付损失,货币流动量很大,于是,它们的经营范围也扩大了:购买公债、股票、房地产,办理抵押贷款,在资本市场上,保险业可谓一枝独秀。

  英国的股票、公债等,在交易所交易,但这个市场的成长,并不顺利。1566年,金融家格雷欣(Tomas Gresham)就创立了伦敦皇家交易所,但是,当时的市场并不成熟。有一些人,带着“天上会掉下馅饼”的美梦,走进交易所,有很大的盲目性,易受投机者的操纵。1711年,哈利(Robert Harley)开设了一家“南海公司”,允许人们凭政府债券来认购公司的股票,理所当然,该公司成了政府的“债主”,由此,它得到了在南美洲贸易的垄断权,优惠的政策、投机者的炒做,使它的股票暴涨,1720年,短短七个月,股票涨了约8倍!但是,该公司能力有限,业务受挫,经营惨淡,当真相大白于天下时,股票暴跌。投机商们,骗得了巨款,拍屁股走人;许多交易者,倾家荡产;与此事有染的高官大臣,一个个身败名裂。这就是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那时,证券市场阴云不散,人们对它恐慌不已,为规范证券市场,英国旋即通过了“泡沫法”,设立股份公司,从此“有法可依”。

  货币是金融市场的“血液”。躯体内,若有不同型号的血液,就可能“互斥”。英国曾一度实行金银复本位制,黄金和白银,都是流通的媒介,币种间的比价由政府定,但在市场上,受多种因素影响,实际比价与官方比价,常常步调不一。更值钱的金属,被熔化运出;不值钱的,留下来流通,“劣币驱逐良币”,自然是英国所不愿看到的。1816年,英政府制定法规,实行金本位制,规定金币为本币,银币为辅币,此举使交易更为顺畅。

  金融是贸易的伴生物。19世纪30年代,英国完成了产业革命,商品极其丰富;水运、陆路四通八达,国内外贸易,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私人投资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在国际上,英国总是顺差国,殖民地的黄金,源源不断而来。英国的黄金储备,异常充足,纸币与金币可随意兑换。首都伦敦,通讯便捷、金融机构众多、员工经验丰富;政府“诚邀天下客”,敞开大门,欢迎各路财神一起竞争;它的金融机构,深得世人信赖。国际上的金融机构,以能在伦敦有一席之地,而引以为豪。19世纪,伦敦不仅是英国的金融中心,而且也是世界的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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