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将由目前有限范围和领域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主导下的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
首先,我国将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进一步完善有关吸收外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外商投资创造一个完备的法律环境;其次,我国将在全面清理有关外商投资各项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外商营造一个统一、稳定、透明、可预见的政策环境;第三,我国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率,树立服务意识,依法行政,为外商投资创造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环境;此外,我国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外商投资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协议,入世后,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开放现有的外商投资禁区。新开放领域包括———电信领域:允许外商合资经营,经营地域逐步扩大,但对外资比例有所限制;证券业:允许外商设立合营公司,但外资比例有所限制;电影院:允许外商合资建设和投资改造现有的电影院;船务代理:允许外商合资经营。
扩大开放领域包括———银行:扩大外资银行在华开展人民币业务;保险:允许外资在华合资经营寿险业务;旅行社和零售业:分别取消不得独资和地域限制。
在利用外商投资方式方面,入世后也将有新进展。近年来国际资本流动出现了一些新变化,跨国并购成为全球直接投资主要形式,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石化、电信、航空等领域。而我国这些领域大多没有开放,入世后随着这些领域的开放和允许外商用跨国并购的形式进行投资,将带来新一轮外商投资高潮。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