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刘元)入世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对涉外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在继续为消费者做好事后补救基础上,注重做好事前预防;帮助消费者降低维权成本,开创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新局面。
新当选的中消协会长于水生说,入世后,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不再集中在一国一地,由于全球性的市场信息传递不畅和信息的不对称,会使我国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限制,涉外消费纠纷增多,监督难度及解决涉外消费纠纷案件的难度将加大。另外,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将使保险、商品房、医疗、汽车等市场更趋活跃;大量外资银行将在国内开展储蓄、借贷、信用卡等多元化服务,对这些新领域的消费者保护,需要消协加强对涉外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目前,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标准还不能适应入世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消协要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规定,避免消费者在维权国际化中遭受不平等待遇。入世后,维权的国际化将使消费者对消协的依赖性更大,消协在继续做好事后补救的同时,要注重做好事前预防工作,使消费者免受劣制商品和服务的损害。
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投诉难、取证难、鉴定难、索赔难、打官司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于水生表示,消协要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增加维权便利性和有效性。在各地建立健全基层消费者组织,特别是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方便消费者投诉;设立投诉保证金或先行赔付金,消费者受到损害时,用该资金先行赔付,再由经营者补足;推广使用“3·15”标志,凡使用此标志的经营者,必须承诺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必须接受和服从消协的调解意见;做好支持消费者起诉工作,帮助消费者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