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如何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观念教育?记者日前为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注重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一次审判活动也是一次普法过程。”这位负责人说。
据介绍,200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此作为全国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性规定。
据此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审理中,未成年被告人除了享有成年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外,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在诉讼中还予以特别保护:———保证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保护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提出上诉等。
———对不满16周岁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不满18周岁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要向未成年人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还要告知诉讼程序及诉讼权利义务,以便开庭审理时未成年被告人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承担义务。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前,审判人员不得向外界披露其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的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注重依法及时处理,以使其尽快结束处于案件未决的状况,尽量缩短其判决前被拘留或被逮捕的羁押期限。
对未成年犯适用刑罚,坚持给予必要的惩罚,使其承担起应负的刑事责任,但又注意结合未成年犯的个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惩罚,使刑罚达到教育、惩戒的效果。
这位负责人强调指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宪法宣传日,大力宣传我国宪法,有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宪法意识、自觉守法意识。“不过,目前从法院对未成年人审判来看,青少年的宪法意识较差,有待提高。”
他说,宪法意识,是指社会公众对宪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宪法规定的基本内容等相关问题的了解和认识。提高青少年的宪法意识,有助于使青少年了解作为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哪些基本公民权,应当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这位负责人说,提高青少年的宪法意识,除了加大对宪法宣传力度、在学校里开设相应课程外,教师、家长的宪法意识也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宪法意识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