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广州一先生近日将一拖欠几个月房租的外国人告上法庭。该先生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说这个外国人的行为“是对整个中国人尊严的侮辱”。
据这位先生所述,除欠几个月房租外,这个外国人“侮辱整个中国人尊严”的证据是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有“舔我的屁股”这样的侮辱性语言。我也觉得叫人舔屁股确有侮辱意味,只是我不明白,明明是叫他“舔屁股”,怎么就侮辱了包括我在内的“整个中国人”呢?如果说这个外国人也侮辱了我的尊严,是不是我也有权起诉他,向他索取赔偿?照这样的逻辑,假如这个外国人在他本国也欠别人房租或侮辱了人,岂不也是对他自己的国家和全体国人的侮辱?如果有中国人在国外对别人说了侮辱性的话,是否也等于侮辱了那个国家的所有人呢?
武汉砸车事件的起因,明明只是厂家与消费者间的消费纠纷,却硬要说成是外国人“藐视我们中国人尊严”。美国人马克骚扰的明明是郭女士一人,整个事件只是郭女士尊严受损及郭女士讨回尊严的问题,却硬说马克所为“是对全体中国姐妹的侮辱”、“是对整个中国人尊严的冒犯”!真是帽大无边。
本来,人与人在一起免不了发生冲突,两个不同国籍的人之间也难免磕磕碰碰,这本正常,应抱平常心,以普通事件视之。民族神经不应迟钝,但也不能过于敏感,只要侮辱不是对所有国人而来,就没必要搀杂进民族情绪。动辄将两个不同国籍的人之间的一般性冲突上升为“民族矛盾”,用“民族歧视”的有色眼镜来看待,把“中国人尊严”拉扯进去,这实际上是一种不成熟、不健康的心态,姑且称之为“民族株连症”。
在与外国人的冲突中“株连”所有国人,对当事国人也许不无益处,因为一旦树起“民族”的大旗,自身力量似乎就得到加强。对当事人之外的部分国人来说,将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一般冲突“拔高”为民族冲突,源于内心深处的民族自卑感。国家落后就更应埋头工作,致力于民族腾飞。如果不是在建设国家上加倍努力,而是绷紧“民族”的神经,就是缺乏民族自信心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