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崔丽)今天,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湖南省衡阳市以张鸿飞为首要分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5名主犯伏法,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走私、贩卖毒品的两名犯罪分子。至此,这个以贩毒起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摧毁。
张鸿飞、袁启明、欧阳建辉、唐升义均系无业人员,1994年11月至2000年3月间,4人相互勾结,并伙同刘志强、秦亮等人,从缅甸向湖南、广东等地走私毒品10次,共走私贩卖海洛因33.9千克、大麻500克、摇头丸300粒。
在走私、贩卖毒品期间,张鸿飞等人先后网罗梁珲、龙庆原等当地刑满释放人员和不法分子数十人,疯狂从事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在衡阳市,他们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垄断市场、房地产开发等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聚敛巨额钱财;采取利用、威胁等手段,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在1999年初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赌博、贩卖毒品等犯罪活动30余次,非法持有各类枪支9支,自制炸弹两枚,各类子弹147发,共致死1人、重伤8人、轻伤29人,严重破坏了衡阳市的经济社会秩序。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一审判处张鸿飞、袁启明、欧阳建辉、唐升义、梁珲、刘志强、秦亮、龙庆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同案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在依照法定程序复核时认为,梁珲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不立即执行死刑。
今天,王大勇、李邦才两名毒犯经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验明正身,执行死刑。同时,二中院还以运输毒品罪,判处一批贩毒者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