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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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偷税犯罪 刘晓庆被逮捕

 

  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刘晓庆被依法逮捕。经查实,刘晓庆作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行为已涉嫌偷税犯罪。

  据介绍,2002年4月2日,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公司和北京晓庆经典广告公司涉嫌偷税立案调查。

  据调查证实,截止到目前,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巨额税款,已涉嫌偷税犯罪。

  4月4日,北京市地税局将此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于4月5日立案侦查,并于4月24日根据获取的证据,依法对涉案责任人该公司总经理靖军(刘晓庆的妹夫)和前任会计方利刑事拘留。5月30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靖军、方利被依法逮捕。6月18日,该案责任人冉一红(又名刘晓红,刘晓庆的妹妹)被刑事拘留。

  北京市地税局于5月9日依法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96万元解缴入库。同时,对已查明其所偷税款余额,税务、公安机关正积极追缴。

  根据公安、税务机关侦查及调查证实,刘晓庆作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行为已涉嫌偷税犯罪。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目前,公安、税务机关对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和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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