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源文具店座落在昆明市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附近,经营文化用品和工艺美术品。店主是一个被小学生看来“大方、可亲”的阿姨,她总是对想买东西又没钱的孩子说:“没关系,你可以先不付钱,等你有钱时再来付。如果怕东西带回家被家长问,可以存放在我这里。”
今年7月中旬,一封由几十名小学3至5年级、8至11岁孩子的家长联名写的呼吁“救救孩子”的信,引起了市长章振国的高度重视。他当即要求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查明情况,依法处理。
信中说:“鑫源文具店向未成年人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问来源正当与否,收存与年龄、智力不相符合的未成年人的巨额款项;设置圈套,拉同学加入本店抽奖,诱骗未成年人参赌获取钱财。”
有关部门调查的真相令人瞠目:据当事人账册记录,从2001年11月至2002年6月,共有26个学生在该店存款。金额最大的是一个小女孩,她分25次存入3096元在该店消费,现剩91元;其次是另一名小女孩,她在今年4月至6月间分13次存款1049元,现已用完。其余孩子分别存款7元至750元不等。26个学生一年间存款8208.7元,大部分都已用完,仅剩130元。
据查,该店还为存款、存货多的孩子提供抽奖机会,抽一次奖收两元,其抽奖所用的“碰碰乐”抽奖盒进价为134.5元,一盒有96个方格,抽完奖后可获利57.5元。此外,学生们说,店主还以赊账的方式让他们购买海报、贴画、名信片、小摆设等与学习无关的东西,事后以原有价格的数倍要钱。
店主称,她是在学生们强烈要求下才帮忙存钱和抽奖的,因为学生怕钱在身上被“拔毛队”抢去,也怕其他同学发现有钱而要求请客。学生说他们的钱是家长给的零花钱和压岁钱,她把每一笔存款记录在册,学生在其店内买东西就从账上扣除,如果要取钱到其他地方花,她从不拒绝。
孩子们坦白,他们为了在店里获得更多抽奖、中奖机会,以各种理由向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要钱,有的甚至偷钱,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同学间相互攀比中奖成果,还相互定立攻守同盟,告诉家长是同学间互赠的礼品,随时到店里支付现金、买零食,或用西餐相互请客。
目前,该文具店已被工商所责令停业整顿。但是,令更多家长担忧的是,许多类似的文具店仍隐蔽在昆明市各中小学校附近,以经营文具的名义,用各种欺骗手段侵犯未成年人的消费权益,使家长、学校防不胜防。有的老师多次与店家交涉,阻止学生到这类文具店购买东西,却遭到店主谩骂和推搡。“尽管学校和家长对孩子进行过专门教育,但对没有免疫力的未成年儿童,包装过巧克力的毒药他们是难以辨别的。学校周边的环境,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云师大附小政教处副主任李陈松老师告诉记者,学校周围聚集的众多流动商贩,也危害着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他们向学生兜售各种好看、好玩、好吃的东西,甚至以次充好,哄抬物价,还可以赊账、以物换物,有的孩子甚至用家里两元的牛奶换取1元的食品。
据悉,那些商贩消息灵通,学生缺什么他们卖什么。同学忘记带的学具、红领巾、扇子、烟盒、手铃等都能从他们那儿买到。小学生山山(化名)的妈妈说,山山现在有10条红领巾,都是因为忘戴而在学校门口花1元钱买的。“商贩们为学生提供的这种方便,纵容了孩子粗心大意、丢三落四、奢侈浪费的习惯。”李老师说。“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年龄小,缺乏社会经验和自我保护意识,因此消费权益时常受到不法商贩侵害。”昆明市五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卫民介绍说,五华区是昆明市传统的“学府区”,辖区内共有50所大中小学校。据五华区3·15投诉台统计,在1998年至2001年的3876件消费投诉中,青少年投诉占1193件;而在今年的1800多件投诉中,青少年的占了30%。“青少年消费投诉通常价值不高,但它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却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多年来,我们在处理中一直坚持优先、快速、彻底的原则,不留一个‘夹生案’,不炒一次‘回锅肉’”。
今年11月1日,该局在云师大附小设立了昆明市第一个“青少年维权岗”。该局还与辖区内学校周边经营户签订合约,对其经营行为约法三章,其中明文规定“不得以抽奖及有奖销售、以物易物等方式销售商品”、“不得代学生保管财物、玩具”、“不得赊销商品”。五华区工商局消费者保护科夏副科长说:“信用消费不适合儿童,因为他们没有理性消费,也缺乏控制能力。”
目前,还有10多名云南大学法学院学生担任了维权志愿者,一年来为消费者提无偿法律咨询160多起,并多次与不法商家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