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2月16日电(记者丁锡国)由山东省委常委会提名的17名市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日在省委八届三次全委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部获得通过。这是山东省委全委会议首次正式对市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今年9月,山东省委制定了《关于任用市、县党政正职实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暂行办法》,将市、县(市、区)党政两个“一把手”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决策权限由上一级党的常委会议扩大到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将过去的“议决制”改为“票决制”。省辖地级各市市委书记拟任人选、市长的推荐人选,由省委常委会等额提名,省委全委会进行审议、表决。各县(市、区)委书记拟任人选、县(市、区)长的推荐人选,由市委常委会提名,经省委组织部考察同意后,市委全会进行审议、表决。
这个《办法》对全委会闭会期间市、县(市、区)党政正职的任用程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市委常委会在决定各市、县(市、区)党政正职前,必须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或闭会期间征求意见时,参加表决或被征求意见的委员应当达到全体委员的2/3以上,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全委会委员半数的或征求意见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的,党委常委会方可作出任用决定。全委会成员如反映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有重大问题影响任职的,应暂缓表决或暂缓作出任用决定。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是全委会成员本人或其亲属的,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或闭会期间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时,本人必须回避。
今年6月,山东省委八届一次全会在决定任命淄博市党政正职人选时,首次试行了这一办法。此前,山东省在青岛、淄博和省公安厅等25个单位进行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试点。
山东省现有省委委员62人,其中常委14人。在近日召开的省委八届三次全委会上,有55名省委委员、12名候补委员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