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杭州举办的“创业在杭州”大讨论活动中,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一次会议上披露:因为工程需要,有关建设单位要在解放路延伸工程段搭建一个临时的棚子。为这个临时工棚,不仅需要分管城建的市领导亲自出面,而且在相关部门之间足足盖了90多个公章(《经济时报》2002年12月19日)。无独有偶,在甘肃省开展的“三个环境”(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干事创业环境)大讨论已经有一段时间以后,《工人日报》2002年12月18日也报道说,在兰州,一个建设项目的审批,从头到尾要盖58个公章,经169个人签字,正常速度需两年时间。
办一件事情,哪来那么多环节?圈外人感到不可理解,圈内人可能还会因为人们的不理解而有苦难言呢。一,他们是按程序办事。经办人不签字,副科长能签字吗?副科长不签字,科长能签字吗?于是,“环环相扣”就成了“步步为营”。但是说起来,每一环每一步都是很有必要的,比如外防“走后门”,内防“一支笔”;但这样走下去,从下一级到上一级,从这个部门到那个部门,公章一路盖过来,一月半月、一年半载的时间就过去了,你说“不够快”,他还说“不算慢”呢!二,他们是按权限办事。审批单位都是权力机构,审批人员都是有权在握。权力人之间、权力机关之间最忌讳的是什么?答案是“越权”。哪个人管哪个人的事,哪个部门管哪个部门的事,一不能跨越,二不能替代,三不能催促。所以,即使每一个签字的人、每一个盖章的单位都想快,也不会有人出面埋怨谁太慢。上门办事的人可以生气,但找不着对象,因为谁都会说不是我一个人或一个单位的事,甚至会说我比你还急呢。
所有的环节共同造成的结果,不可能由一个环节来承担责任,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工人日报》的报道说:“这些审批项目是经过几轮清理后保留的,都是按有关法律执行的,因此,审批项目本身短期内不可能减少。”审批项目“一个也不能少”,就意味着签字的人还得那么多,盖公章的单位还得那么多,那么效率怎么提高?难道要靠人跑得快,章盖得麻利一些吗?
审批环节、签字人数减不下来,“公章旅行”、“签字长跑”的局面就无法扭转。而减不下来的真正原因,不是必不可少,而是权力分配难以平衡。
盖公章本来表示“可以通过”的意思,但盖公章的过程却酷似“一夫当关”。同时,也就出现了这样一种难堪的局面:谁都对结果不满意,但好像谁都不应该负责任。
这几年,各地都清理了很多审批事项。我有一个最基本的感觉:一项审批在没有清理之前,审批单位都认为是必不可少的;但真正清理了之后,所有人都觉得原来并没有那么玄。
我也知道,很多地方为提高办事效率,都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的措施,或者说“联合办公”。其实,说穿了,很多情况下就是“集中起来盖公章”。我想,既然很多公章可以集中起来盖,为什么不能用一个公章来代替很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