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弄吉尼斯纪录的人可能暗暗高兴了一把:一桌“满汉全席”,吃掉36.6万元,可以邀请他们前来领取证书了!1月7日《华商报》报道说,在专门经营“满汉全席”的北京颐和园听鹂馆饭庄西安分店,12名客人花了半天时间吃掉36.6万元,创下西安宴席之最。1月7日该报又说,客人主要是香港客商,但请客的是广东老板。
这个消息一定会让时评家们热闹一番。可是,这回我真的希望不要出什么事,比如“天价”被查出什么“猫腻”啦,什么那企业家动用的是公款啦,什么挥霍浪费者是个逃税大王啦,什么拔出萝卜带出泥揪出一串贪官啦,等等。 那36.6万元的满汉全席,属于“天龙御宴”,一瓶酒花去1.6万元,一两茶叶价格1万多元,用的是金制餐具,伴的是宫廷歌舞,你看那多么富有想像力!最后如果又是一个成功反腐败的结局,多么老套,多么没劲。
所以,我希望这个事不出事。不出事的关键是禁得住法律的敲打,然后才是受得了道德和舆论的叩问。从报道看,那个做东者是广东一名60岁左右的企业家,在西安和北京等地均有不小的投资,目前正在筹划一个大项目,欲在香港收购3家企业。我希望他是私营企业的老板。我希望他花费这36.6万元是项目前期的投入―――也算是投资之一种,或者说是市场交易的必需成本。我更希望他在当地是合法经营且口碑很好的企业家。还有,我希望他们吃的那玩意儿里头没有受法律保护的珍稀动物。
有了这么一个基础,后头的问题就好办。因为36.6万元一桌满汉全席,一个愿卖一个愿买,是自主选择、平等交换的市场行为,实在不必多加谴责。至于饭店是否纳税那是饭店的事而不是这个广东老板的事,何况报道说当地税务部门已到饭店查账,结果表明饭店纳税纪录良好,1月6日的36.6万元营业款已入账,将和其他营业款一起申报纳税。而且,该饭店董事长在感受到了某种压力之后,表示“想把这笔钱找个合适的机会捐献出去”,这当然也不是坏事。
早些年,广东曾经传出吃天价“黄金宴”的新闻。去年,北京弄出价格也不菲的“开国第一宴”。前些日子,成都一位先生在折腾“人乳宴”……不管怎么着,这都是商家的行为,只要合法都可为。但我想说的是,这些“名堂”毕竟只是名堂,市场空间恐怕是不大的,36.6万元的“满汉全席”我想也一样,卖者买者就当玩一把,玩过了也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