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海涛)今年是高校扩招后大规模就业第一年,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政策,进一步放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限制。
据河北省人事厅消息,2003年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19.78万人,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15.55万人,师范类毕业生4.23万人,比去年增加5万人。
据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
发处李英明副处长介绍,今年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主要有4项变化:一是放开本科毕业生择业区域限制,除紧缺专业外,均可以出省就业。二是取消张家口、承德贫困地区生源统招毕业生必须回生源所在地就业政策限制。三是把毕业生择业就业时间由一年半延长到毕业后两年。四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与普通院校同等学历毕业生实行同一就业政策。 户口和人事档案管理一直是毕业生就业的瓶颈。虽然2001年石家庄市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外地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指标限制,但必须有接收单位证明方可落户,这个限制在2003年就业政策中有所放宽。在人事管理方面,对到个体、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以以个人委托的方式,通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可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关于落户,到石家庄市民营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可以凭单位接收证明,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的人事代理证明,市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出具的派遣证明、落户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如果没有接收单位,具备一定创业素质和经济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开办个体、民营企业,凭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