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3年2月19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谷建芬没有抄袭剽窃
电视剧《三国演义》作曲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判决
2003年02月19日 01:20:11

本报记者 潘志贤 通讯员 王曙光

  本报焦作2月18日电

  2月14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对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作曲著作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吴振邦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此案是全国第一例音乐著作权纠纷案,当代著名作曲家谷建芬女士被推上了被告席。原告吴振邦指出,被告的作品电视剧《三国演义》主题曲《滚滚长江东
逝水》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吴振邦是河南省焦作市群众艺术馆退休干部。1988年,《歌曲》编辑部、中国文联出版公司联合举办“全国如意杯词曲作家、演唱家成才之路大选赛及系列讲座”(以下简称“大选赛”)。吴振邦把谱好的《中华之声》曲子(以下简称《中》曲)按照“大选赛”的要求寄给《歌曲》编辑部办公室。但久久没有回音。1996年10月,吴振邦在市场上偶尔听到歌曲《滚滚长江东逝水》时,总觉和他的《中华之声》有些相象。在将两曲反复对照后,他认为《滚滚长江东逝水》就是自己曲子的“描红”,便将谷建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600万元。

  2001年9月2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认为,被告利用担任“大选赛”评委之机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因此要求被告赔偿1600万元。被告不承认见到过《中华之声》歌曲等手稿,且《滚滚长江东逝水》和《中华之声》的风格、调式都不同,两曲不具有同一性。最后,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2002年1月24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滚滚长江东逝水》不存在对《中华之声》的剽窃,驳回原告吴振邦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010元,由原告吴振邦负担。

  吴振邦向河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了上诉。2003年1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销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并要求焦作市中级法院对此案重新审理。

  2003年1月22日,焦作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吴振邦将赔偿金额追加到了320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吴振邦为《中华之声》谱写的歌曲,系自己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著作权。但对原告诉称被告谷建芬侵犯其著作权的意见不予采纳,对其要求被告公开承认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也不予支持。

  2003年2月12日,焦作市中级法院再次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吴振邦的诉讼请求。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