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湖北省荆州市日前又成功阻止一起盗窃古墓案,墓内文物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但是,这一事件中折射出的古墓保护前景依然令人堪忧(《法制日报》2月24日)。
荆州古墓被盗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数以万计的文物和一夜暴富之间的亲密关系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盗墓者,乃至一半以上的当地居民也加入其中。防
止盗墓的举措也不是这两天才开始的,可是为什么会屡禁不绝,防不胜防?由此笔者想起前不久看到最近一期《三联生活周刊》上记者采访到关于盗墓产业链的事实,如今盗墓已经形成一个全球化市场,文物一出土,便肯定意味着它有了买主。而盗墓的手段也在日益专业化,技术不断翻新。与之相比,保护古墓的种种举措就像是龟兔赛跑里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乌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兔子脚下的尘土。 笔者建议,保护古墓工作有必要建立一条不同于盗墓业的产业链,用以解决多方面的矛盾。国家给予的每年10万元资金显然不能满足护墓需要的600多万元开支,地方政府和文物保护部门也被这个负担压得不轻。同时,范围广、数目多的古墓也束缚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种植作物困难重重,工程开工更是对古墓产生致命的破坏。古墓保护和地方经济艰难地在这个跷跷板上挣扎,为什么不加个砝码,让跷跷板变成天平呢?
国家对古墓开发实行了严格的审批制度,权力不能得到下放,等到私人盗墓对文物造成破坏时,国家再投入资金,这时损失已经造成。与其如此,还不如一开始就把开发的权力给予地方政府,“包干到户”,将财政支付的古墓保护专款落实到各个部门。地方政府与博物馆、展览馆之间也应达成文物使用的协议,或者说是合同。这样一来,文物保护和开发工作会不会联系得更紧密呢?说到底,问题的复杂还是来源于地方利益和中央利益之间的矛盾。也许只有消解了这一矛盾,古墓保护工作才能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形成一条真正有价值的的产业链条,我们也不用再对古墓被盗束手无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