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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送弃婴 福利院不接收
2003年03月05日 00:39:09

于扬 本报记者 韩俊杰

  派出所民警在路边拾到一对尚不满月的孪生弃婴,后将其送往县社会福利院,不料该院领导拒不接收。双方僵持3小时后,民警只好将弃婴又带回所里,暂时由自己照看、喂养。这是近日发生在河南省淮阳县的一桩尴尬事儿。

  2月25日晚9时30分,记者赶到淮阳县社会福利院。只见该院大门紧锁,来送弃婴的淮阳县新站镇
派出所指导员李成明与同行的另外3人被“困”在院内。据李成明讲,当天下午5时许,镇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称该镇牛庄行政村张楼自然村村西路沟里有两名弃婴,生死不明。接报后,李指导员便带领民警一同赶到现场,发现这是一对还未满月、嘴上均有残疾的孪生男婴,用毛毯、被褥包着,旁边放有奶粉和奶瓶,婴儿啼哭不止。李当即决定将弃婴送往县社会福利院收养。

  晚7时,李成明等人带着弃婴开车来到县社会福利院,院长李书文让民警和县民政局局长联系,后联系到一名姓王的副局长,王副局长在电话中安排李院长暂时先收下弃婴。可电话挂后,李院长却表示不愿接收,并且要求派出所民警将弃婴带走,否则不开福利院的大门。

  为采访到福利院院长,记者通过交涉,门卫打开旁边的小门后,记者方才得以进到院里。在该院走廊的一条长椅上,襁褓中的两个弃婴正哇哇哭闹。走上二楼院长办公室,记者见到了院长李书文。当记者问及不接收弃婴的原因时,李院长非常干脆地说,他这里不是儿童收养院,也不是孤儿院,院里照顾的都是孤寡老人,没有义务收养弃婴。记者又问,县民政局的王副局长不是安排让暂时将弃婴放在福利院吗?李院长说,我也答应收下了,但派出所民警在交接时称要给弃婴拍照,说是办案用,我不同意,谁知道弃婴有啥病,以后万一死在院里谁能承担这个责任?况且弃婴的生活抚养费、医疗费等等哪个部门来出?

  对此,李指导员解释说,之所以给弃婴拍照是打算对弃婴一事立案调查,作证据存档,以便追究遗弃者的法律责任。当时李院长不让拍照,我们也未再坚持,但我们准备开车离开福利院时,院里却不给开大门,说是要走就把弃婴一块带走,结果一直被困到现在。

  最后,李指导员只好将弃婴带回派出所,一方面先由所里民警照看弃婴,一方面加紧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

  记者发稿前获悉,弃婴的亲生父母已找到,并已将弃婴送回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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