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文凌)来自云南省交通厅的消息,为了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公路建设,云南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全面开放已建成收费公路或在建而建成后可以收费项目的经营权。
其做法是:一、出让在建项目的债权。把在建项目除资本金以外的商业银行债权转让给外商或国内有能力的投资人,投资人以购
买债权的方式取得一定期限的收费权,经营期满后投资人把收费权还给政府; 二、以项目投资差额进行招商引资。对总投资确定的新建项目,政府先承诺筹集一定数量的资本金,再以缺口部分进行招商引资,投资人以此获得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
三、转让已建成收费公路的收费权。将建成的收费公路收费权进行转让,吸收企业法人资金投入公路建设,经营期满后投资人无偿把经营权还给政府。
据悉,除以上方法外,云南还将通过发行债券,吸收民间资金,推进公路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等来加快该省公路交通设施建设。
目前,云南省已建成的高速公路达746公里,一级公路164公里,二级公路2192公里。全省已收费和在建项目建成后可以收费的公路,资产价值已达到480亿元,而且都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类优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