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桩“死魂灵”的事情。据2月26日的《经济日报》报道,去年湖南省岳阳县财政共为70个死亡退休人员发放工资,一年支走的总额达55万多元。该县劳动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说:“事实上,远远不止这个数。”因为一是统计得很不全面,二是一些单位或个人出于自身的利益隐瞒不报。
此类事件,不止岳阳一地发生
过,何以至此?岳阳的童县长很有苦衷地说:“这种情况太普遍了,有点法不责众,所以处罚也无从下手。但我们将加强管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尽量防止类似现象的出现。”看来,他还是将这种“普遍情况”归咎于制度上的漏洞了。听来似乎很有道理,是啊,既然制度有漏洞,就与人无关,只能怨天尤“制”,但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尽然。 其一,制度上的漏洞在哪里?童县长虽然没有直接说明,但分析了死人领工资的几个原因:“亡人家属心存侥幸;一些单位从关心干部职工的角度出发,和死亡员工家属达成默契,隐瞒不报―――反正钱是国家的,不用单位掏腰包;再之,行政管理上确有漏洞,一些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或是失职,为一些造假者大开方便之门”。这些原因,其实全是人的因素在作祟,特别是管理人员的“工作疏忽或失职”,是最大的管理上的漏洞,而决非工资制度和社保制度上的漏洞。如果没有这些失职的、渎职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人的因素,“死魂灵”能轻而易举地领到工资吗?
其二,即使制度真有漏洞,那是不是该有人来为其负责?大面积、长时间、多人头地冒领工资,群众早已怨声载道,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难道一点觉察也没有?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为什么不及时发现问题、查找漏洞、堵塞漏洞并刹住这股歪风?从根本上说,此类事情的出现,不是制度上有什么问题,而是态度上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这种情况太普遍了,有点法不责众,所以处罚也无从下手”。
一言以蔽之,是人的因素而非制度上的漏洞,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冒领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如果没有很好的奉公守法者,那么再好的制度也是摆设,再好的制度也会“弱不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