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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道义责任提升为法律责任
多个议案提请制定促进就业法
2003年03月08日 03:48:59

 

  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陈强)“就业问题是众所周知的热点,解决得好将成为政府工作中的一个亮点,解决不好就会成为一个难点!”这是祝均一代表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上海厅举行的上海代表团开放式全团会上提出的观点。

  作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对就业的现状和政府如何解决就业问
题有一套思路。这次他向大会提交了由他和其他31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国家促进就业法”的议案。“劳动力结构调整是所有结构性调整的最后一关,解决离土农民的就业出路是影响城市化进程的关键环节,没有充分就业就没有发展稳定的大局。”祝代表说,充分就业是最体面、最可持续,也是政府成本最低的社会保障。只有绝大部分人有工作,缴得起社会保障金,社会保障制度才可持续运转,少数的特困人群才有可能做到应保尽保。只有充分就业,中等收入阶层才能不断壮大,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逐步实现。

  他认为,政府抓就业,既还给公民劳动的权利,又省去不少保障投入,而且增加了保障基金的来源,具有经济、社会的双重意义。

  关注就业问题的,不仅仅是祝均一等32位代表。从全国人大议案组3月5日编发的“代表议案摘报”看,88件议案中有3件要求制定促进就业法。浙江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邦良等32名代表、陕西省人大副主任范肖梅等37名代表,也分别向大会提交了同样内容的议案。

  李邦良代表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解决就业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不是抓一阵子的事情。制定国家促进就业法,就是要将企业、社会、政府各部门开发就业岗位由“道义责任”上升为“法律责任”,由选择性义务上升为强制性义务,用法律手段将就业责任落实到各单位、部门,以保证公民充分就业。

  范肖梅代表说,她之所以提出制定促进就业法,就是要明确每届政府都有责任将增加就业岗位作为政府的工作目标,并出台相应的政策保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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