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是第4次“全国爱耳日”,这是一个聋哑人的节日,是一个无声无息的节日。尽管全国上下为此举办了一系列宣传与活动,可是,聋哑人真正的生活,他们的苦闷与欢乐,我们真正了解到了吗?也许有些话他们无法说出口,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停止了对未来的呼唤。
赵婷,一个聋哑女孩,擅长绘画,她的漫画作品
经常在报刊出现,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但她目前正在失业中。 她的丈夫姜钦晟,她的大学同班同学,和她一样,也在失业中。
赵婷告诉我,春节前,他们这一个圈子里的聋哑人朋友,纷纷失业了。
赵婷出生于1975年9月,父母都是北大的老师,生赵婷那一年被下放到昌平,造成她一出生就营养性发育不良,患有神经性耳聋及近视。赵婷从小就喜欢画画,可从北京市第三聋校毕业后,她被分配到中华乌鸡精厂,干着贴标签的工作。后来,她决定辞职参加考试,1996年,她成为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在北京录取的两名公费生之一。在大学里,赵婷连年获得奖学金,并与当时是班长的姜钦晟相识相恋了。姜钦晟是因为小时候药物使用不当后天致聋的。1999年毕业后,两个人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一直到2000年3月,在家人帮助下,赵婷在几家杂志社做美编助理,可都没能长期干下去。
我问赵婷:“为什么每份工作都干不长?”她说:“因为没有给我机会订合同。”她又告诉我,她工作过的一家广告杂志社的总裁对她不好,故意扣她的工资,一开始扣了500元,然后是1000元,因为聋哑人无法辩解,赵婷只好难过地离开了。
赵婷发现,接受了高等教育的聋哑人,反而比一般的聋哑人更难找到工作。赵婷的父母说,虽然国家有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规定,可是并不是硬性规定。有的企业宁愿多交一点钱也不愿意招收残疾人。“有的经理这样拒绝我们,‘跟别人说20分钟的事情,我要跟他们说一个小时。’”赵婷说。其实,由于沟通方面存在问题,赵婷他们反而更容易集中精力,效率非常高,一本书的插图很快能完成。“但我们也理解那些单位”,赵父说,“一个正常大学生和一个残疾大学生同时来应聘,作为企业,当然更愿意接受正常人。”
据笔者了解,对于残疾人就业,各国都有一定的特殊保护措施,主要是防止企业随意解雇残疾工人,强调雇主有义务承担让残疾人融合于社会的责任。在欧美国家,残疾人的就业机制往往纳入国家的反歧视法律,成为人权问题的一个方面,备受各界的重视。例如新西兰的人权法案及加拿大法律都明确订有反对歧视残疾人的条例。美国的残疾人法案和残疾人歧视法,都要求对残疾人实施平等待遇,如残疾人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可提出控诉。这类控诉一旦提出,先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独立的劳动关系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劳工法庭判决。
在我国,1990年12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应该得到劳动就业方面的保护,《高等教育法》、《保险法》、《个人所得税法》等36部法律也均对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作出了规定。
12年过去了,我们是否还应该期望更多?呼唤更多?赵婷画的一张名为《利用残疾人免税》的四格漫画引发了笔者最大的感触。但愿残疾人自食其力的决心能够得到全社会更广泛、更热烈的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