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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代表委员呼吁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
2003年03月12日 00:02:03

 

  本报讯(记者崔丽)国际“三八”妇女节刚过,参加“两会”的一些女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地将关注的目光投向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向大会分别提交了要求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议案、提案。

  据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调查,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发生过对子女的
家庭暴力行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夫妻之间发生过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农村比城市更高。

  目前家庭暴力形式越来越多样,夫妻间冲突多以精神暴力形式出现。同时,人们对家庭暴力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是家务事,没人管。

  调查中发现,74.9%的人认为对家庭暴力法律干预力度不够,94.6%的人认为有必要制定全国性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妇联主席曹素英说,目前现行法律对妇女权益保障还不够完善,对家庭暴力缺乏明确定义,一些条文可操作性差,案件调查中举证难,司法介入不力。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妇联主席高鹏认为,新修正的婚姻法写入了“家庭暴力”的条款,目前全国已有9个省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地方法规,出台一部全国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条件已基本成熟。

  代表、委员们提出,《家庭暴力防治法》中应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防治家庭暴力的社会救助措施、防治家庭暴力的行政措施、防治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以及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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