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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尝试中学校长年薪制
首位被聘用校长年薪15万

2003年03月12日 00:02:04

 

  本报讯(记者林炜)日前,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实验中学的李赤与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签下聘用协议,成为广州市首位被聘用和享受年薪制的中学校长。

  黄埔区教育局的一位副局长介绍说,试行公办学校校长年薪制,是该区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一种全新尝试,也是该区在广州市创建“教育强区”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拟定的方案,被聘用的校长的年薪是完全公开的,统一由区教育局专项拨款,不再参与学校的分配。他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聘任的校长可以以中立的管理者身份安排和决定学校教师的收入分配,有利于接受各方监督,使学校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公开化。

  据黄埔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介绍,按照区教育局与李赤签订的聘任协议,李赤在任期内须每年一次接受由教育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的业绩考核,通过后期年收入将达15万元,到任后,教育局先期每月支付底薪8000元。按照《广州市中学校长负责制条例》享有相应职权,同时要完成区教育局提出的近期和中远期校长任期目标,完成相应责任目标才能兑付其余的5.4万元。

  据悉,几天前才与教育局签订了聘用协议的李赤,之前是长春市实验中学副校长,研究生学历,是中学特级教师,同时也是东北师范大学的一名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被授予教育系统全国劳动模范和吉林省优秀教师等称号。他是看到黄埔区教育局的招聘广告后前来应聘的300多人之一。

  对黄埔区教育局的尝试,有关专家看法审慎。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公共事业与管理系主任黄崴教授认为,从管理学的角度而言,年薪制有利于校长的专业化。虽然他认为,“随着教育管理的专业化,校长应该是专业人才,是一个管理者”,但公办学校属于公共事业,教师相当于准公务员,年薪制应考虑各方面的平衡和连续性,并经过严格论证。

  从黄埔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那里,记者也明显感到他们进行这种尝试所面临的压力。当记者请她详细解释对李赤的考核条款如何量化时,她告诉记者说,“说这么多就够了,李校长已经感到了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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