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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一考,不合格者转岗
长春市建立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制度
2003年03月13日 00:03:15

 

  本报讯(记者彭冰)今年起,长春市将为全市6万余名在编中、小学教师设立业务水平大考。考试不过关,且一年内补考仍不合格者,将被调离专任教师岗位。记者从该市教育局了解到,这项考试将成为一项常规制度,以后,每3年都将举行一次大考。

  长春市举行的教师业务水平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命题以主
观立意和能力立意为主,重点考查教师对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以及在课堂教学中的实际应用,避免考查死记硬背的东西。据悉,考试内容包括5个部分。教学内容占整个试卷权重的65%,学科教学大纲(或学科课程标准)、与学科相关的教学方法、新课程理论各占试卷权重的10%。此外,还有5%的内容用来考查教师的现代信息教育理论与技术。

  据悉,全市在编的中小学教师(含企事业办、民办中小学校)都要参加考试。

  小学教师的考试在4月末举行,中学教师的考试时间则安排在下半年。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特别强调将严惩“作弊教师”:凡是在考试中违纪的教师,要取消考试成绩,一律按待聘处理。对在监考、评卷中违规操作的人员,也要实行待聘,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处理违纪教师的同时,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地区进行通报。

  主管此事的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制度主要是为了调动教师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化、均衡化发展的目标。同时,借此摸清全市教师业务水平基本状况,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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