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凯力教授洋洋洒洒数千言,阐述其反对手机单向收费的理由(见3月12日《中国青年报》)。我把阚教授的想法概括为简单的一句话:运营商快乐,所以消费者快乐。
毫无疑问,正如李方先生所言,阚教授是代表电信方利益说话的(见3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作为一个手机用户,我之所以反对双向收费,
有一半理由是从消费者或者我自己的角度出发的,有一半理由则是从市场角度出发的。对此,我想再说几句。 一,双向收费体现不了消费权责的统一,也不符合中国老百姓的支付习惯。
消费行为最终必须通过支付体现出来。虽然打手机需要被叫方的配合才能完成消费,但通话需求则完全是主叫方的;同时,双向收费就像AA制,从最低层次来说,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没有这样的支付习惯。因此,我坚持“主叫方是消费行为责任人”的立场。
在《为手机单向收费三辩》(见3月5日《中国青年报》)里,我举了请朋友吃饭的例子来说明,一则表明打电话是一种消费行为,二则表明谁买单不应是商家说了算,三则表明请客者买单是情理之中的事。阚教授认为结婚的例子更恰当,但最不恰当的一点是:婚姻责任是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显然,电信运营商之于消费者,没有这样的权利。
这一点,可以用一个极端的例子来反证。比如骚扰电话,如果承认双向收费“天然合理”,那么为接听骚扰电话付费就成为理所应当。显然,这是违背被叫方意愿的。
所以,如果单向收费与资费下调并不矛盾,那么就应该清楚,事情其实并不像阚教授说的那样,“消费者呼吁单向收费的实质是要求降价,而不是单向收费的收费方式”。这样表述可能才恰当:消费者呼吁单向收费的同时,还希望资费下降。
二,如果手机双向收费是因为移动通信业务的高度竞争,那么,在资费下不来、单向行不通的背景下,手机用户就会想到重复建设。
我之所以会说到重复建设,实际上是因为阚教授的提示。他在《支持移动降价反对单向收费》中说,“与天然垄断的市话不同,移动通信是一个高度竞争的业务”,从而得出结论:单向收费将使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进一步恶化。
从大的方面来说,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属于同类企业,因为要展开竞争,因为想在竞争中处于垄断地位(经济学上叫做“垄断竞争”),所以各自铺设了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网。如果说市话单向收费得以实现是由于天然垄断,那么天然垄断的前提就是市话只有一个网。如果说高度竞争的移动通信业务双向收费是天然合理的,而且居高不下,那么就应该认为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各自建网有重复建设的嫌疑。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同一个村镇,中国移动刚刚竖起了一个塔,中国联通就跟着竖起了一个塔。
所有的基础设施都将打入各自的经营成本,这是毫无疑问的。双向收费从客观上,或者说在消费者的感觉上,正好迎合了运营商各自的如意算盘。所以,我才说“双向收费不应该成为消化重复建设成本的途径”。阚教授认为双向收费与重复建设风马牛不相及,自然有他的道理。我不过是想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运营商之间真的是“竞合关系”,那么他们之间就可以互租对方的网络;或者,能不能把所有的移动通信网络归为国有资源,由另外一个机构统一管理,然后向各个运营商(包括以后新诞生的)开放,让他们根据需要自由租用。这样,就不存在重复建设了,单向收费也就变得非常简单了,也不会有人将收费与重复建设拉到一起了。
当然,这会牵扯到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电信全业务执照”。这就是专家们的事了。消费者只想着,怎么能够双改单。否则,再出现一个移动通信企业,再建设一套自己的网络,问题就更复杂了,单向收费就更加困难了。
这里,我有一个预设的前提:单向收费是大势所趋。不知道这与阚教授所说的“双向收费天然合理”是不是对立的。
三,单向收费不是挑拨运营商利益关系的祸首,双向收费也不是处理运营商利益关系的法宝。
为了表明是用事实说话,阚教授设想了一连串很琐屑的例子,用来证明单向收费之行不通。李方先生说他看不懂,其实可能是看不下去。我的基本感觉是,阚教授的全部用意只有一点,就是为了运营商之间结算方便,为了刺激消费者多打手机。对此,我认为:
第一,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再复杂,也不应转稼到手机用户身上。
从移动通信业务来看,世界上差不多一半国家实行双向收费,一半国家实行单向收费。我不知道实行单向收费的国家,运营商之间是如何结算的。
但是,从道理上来说,双向收费不应成为结算方便的理由。按阚教授的说法,在两个运营商之间完成一次消费行为,就应该向两个运营商分别付费(双向收费)。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说明这并不是那么有理:我从兰州坐飞机到北京,其间会涉及到不同的运营商,难道我应该在兰州出发时交一些钱,然后再到北京交一些钱吗?
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分配,与消费者完全无关。我有两个感觉,一,阚教授总是认为电信运营商之间互联互通的关系不太好,单向收费会使这种关系进一步恶化;二,单向收费后,运营商之间的结算存在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所以就只能劳驾消费者双向交费了。其实,这些问题正是电信专家们研究的课题。
第二,双向收费再合理,也不应该看成是刺激手机使用的灵丹妙药。
阚教授说了,“单向收费会打破主被叫双方的利益均衡,从而影响手机的使用”。我觉得前半句还有点替消费者考虑,而后半句则突然成了运营商的代言人。所以,我认为,他的“均衡说”,实际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通过对主被叫双方的利益均衡,刺激手机用户更多的打电话。
阚教授的假设是:如果实行单向收费,手机用户就会在主叫还是被叫的问题上互相算计。他设计了那么多不同的情境,但想说明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大家都不愿意主动打电话,都愿意等着接电话。这样,就影响了手机的使用。
首先,这种设想是建立在主观臆断基础上的,或者,是将少数人甚至个人的心态扩大到了不适当的程度。打不打电话,打多少电话,一方面是消费者自己的事,另一方面也是需要决定的。不管是双向收费还是单向收费,这一点不能怀疑。因为不用付费,难道我们有事需要打电话的时候,会等着别人打电话给我们吗?难道我们没事的时候,就会专门等着接别人的电话吗?
看看,固定电话前,有多少人耗在那里专门等别人打电话?
我的结论是:一,通过双向收费强行维持的主被叫双方的利益均衡,其实十分不合理;二,以维持这种均衡为借口来刺激电信消费,其实也不怎么合理。
第三,如果因为牵扯到不同的运营商,手机就必须实行双向收费的话,是不是固定电话也应该因此实行双向收费?
阚教授算了那么多种账,有一点似乎没有挑明:照他的思路,固定电话也应该双向收费!原因有二:一,中国电信与中国网通已在固定电话领域形成竞争格局;二,手机用户打固话用户同样需要固话网络与服务的支持。这是阚教授双向收费“天然合理论”最基本的根据。
我不知道这种推理是否符合阚教授的逻辑。但是,我知道,如果谁宣扬这样一个主张,必然会激起众怒。当然,发脾气的一定是消费者。
第四,单向收费是消费者的意向,同时也成为运营商们向消费者示好时最得力的措施。
这个我已经在其他文章里说过。在很多地方,“变相”的甚至“变味”的手机单向收费纷纷涌现,起码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双向收费”把运营商也逼急了,二是运营商宁愿受处罚,也不能不顾及消费者。
阚教授为什么要反对呢?我因为不理解,才写了“三辩”。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