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念)贵州省建设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等3部门近日出台了《关于2002年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情况及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严禁违反规划和不顾地方经济条件建设的各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古树进城”,慎重选择“大树进城”,避免随意引进外来物种。
去年9月至10月,建设部、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检查组及贵州省政府检查组对该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除发现“大树进城”死亡率高等问题外,还发现一些地方盲目追求大广场、宽马路,超标准建设政府大楼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有的城镇人口仅6万人左右,竟建了5万多平方米的大广场;有的县城人口不足10万,却修了40米宽的道路。 据了解,贵州省建设厅等部门的《意见》提出坚决纠正贪大求洋、盲目扩大城市占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的行为。市长、县长要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行政领导责任,对违反规定调整规划、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政行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于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贵州省政府要求各地按《意见》认真整改,3月底前上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