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南方媒体刊登了朱征题为《为广州的民企投诉中心叫好》的文章。朱文拿美国前总统推销波音飞机、韩国总统为本国旅游企业拍广告说事儿,进而得出一个结论:虽然人人都不应该享受特殊待遇,但这种自然公正并不必然排除对于一些事情特殊对待,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的一种通行做法。
说实话,拜读
了朱文,我觉得该文的观点似乎站不住脚。 首先,广州为民营经济提供一个良好发展环境的愿望和对民企进行保护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种思路却未必对路。事实是,现在各地(包括广州)除了民企以外,还存在着许多国有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国家控股、私人参股等一些新型混合型企业。如果我们仅设立民企投诉中心,那对其他企业就有不公正之嫌。而都要保护,是不是得分别设立“外企投诉中心”、“中外合资企业投诉中心”和“混合型企业投诉中心”?须知,某些手握管理审批收费等大权的部门并不只喜欢对民企搞“三乱”。
其次,这些投诉中心是单设还是照老办法挂靠?如果单设,又得多一个部门多一笔财政开支,这在各地裁减冗员、提高效率的今天显然不现实。而如果挂靠某部门,那还不如不设―――因为这些受理投诉的职责原来就属于这个部门,再专设一个中心,又把这个投诉的皮球踢回去,岂不多此一举?
第三,“对特殊企业行政首长予以特殊对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种通行的做法”的说法,听来觉得好笑。这使人很自然地想起计划经济时期地方官员对于国有企业的特殊保护。那时候,地方政府不仅对于国有企业的建设立项、正常生产、银行贷款、产品销路等都关怀有加,将企业作为政府的“特保儿”捧着。而一旦“市场”起来,这些“特保儿”立刻就显现出了一种先天不足,最后关门走人。无数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抱着养的儿子长不大。
不错,克林顿确实推销过波音飞机,韩国的金大中也为发展该国旅游经济做过广告。但是,总统们在为企业出力时,既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企业搞特殊开绿灯,也不会乘机为自己捞好处。而反观我们的某些官员,也许正因为对企业“太热心”,以至于时间一长就难免不分彼此而中弹落马。
当然,我并不是说凡为企业办事的官员都会腐败。我只是觉得,设立民企投诉中心让行政首长为其提供特殊保护的办法值得商榷。这极像早年各地为市民专设的市长热线电话,时间一长热线就肯定热不起来―――道理很简单,市长没有三头六臂,凡事让他处理,那还要政府职能部门,还要那些办事程序做甚?如果专让市长处理投诉,他不就成专职消防员了?
所以,是否真为民企、国有以及其他类型企业办实事办好事,不在于设啥专门的投诉中心,而全在于法治环境是否健全、政府对待各类企业的政策法规是否透明公正公平,在于办事人员素质和效率的高低以及激励制约惩戒机制是否有效、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