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严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阔别了7年人身保险市场后,被允许重新进入。
据悉,依照《保险法》,1996年中国保险业实行产险和寿险分业经营。作为产险公司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止了自1949年成立之初就经营的人身险业务,退出人身险市场。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后,中国人保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成为第一家获准经营意外伤害保险的产险公司。 中国人保表示,将以意外伤害保险为先导,分三批推出产品。已投放市场的第一批产品属于大众化的基础产品,第二批产品主要是体现多样化的产品,包括针对特定人群的保险以及目前市场上颇受欢迎的交通类保险。第三批产品也将在近期推出。这批产品属于高端产品,具有差异化的特色,能为客户提供更具个性和人性化的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