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刘万永)吉林省教育厅厅长蒋力华今天说,吉林省2002年对111名中小学乱收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5名校长被撤职,3名校长被免职。
蒋力华说,去年对111名中小学乱收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5名校长被撤职,3名校长被免职;69名校长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39名校长
被通报批评。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实现教育乱收费举报量、发案量、金额量的持续下降。 他说,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今年制定了“十不准”措施:不准推延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不准违反高中招收择校生“三个限制”的政策;不准擅自立项、超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不准代乡镇政府、保险公司收费;不准强行向学生征订报刊、推销学习资料、统一订购作业本;不准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不准向学生收建校费、赞助费;不准于新学期前3个月代新华书店收中小学生课本费;不准办基础教育阶段的提高班、超常班;不准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针对群众反映的高校收费情况,蒋力华说,今年吉林治理高校乱收费,不准擅自立项、超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不准不达标的学生公寓按标准公寓收费;不准向补考的学生收补考费;不准将高考录取与收费挂钩;不准新制二级学院超成本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