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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大:学分制引入社团
2003年03月26日 00:02:05

本报记者 董碧水 通讯员 吕迎春

  “进社团也能拿学分”,在浙江师范大学,一种新的运作机制正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使得学校学生社团内涵不断提升,功能扩大,并成为学生素质拓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学生社团是学校的重要群体组织,伴随着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学分制在高校普遍推行,大学生选择、修读课程的自主性大大增强,
传统的以班级为授课单位的模式被相应淡化。面对这一新形势,浙江师大大力拓展教育空间,在学生社团中大胆引入学分制,通过在学生社团开展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理论技能课程教学和实践课程锻炼,从而在相应班级统合教育模式淡化的背景下搭建起社团这一学生学习和实践的舞台,使社团这个自主自发、建立在共同爱好基础上的学生集合体,有效地成为学校第一课堂的深化、延伸和大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基地。

  目前,浙师大学生参加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2至4个通识课程学分。据了解,浙师大的这一工作始于2001年,在学校有关部门支持下,校团委尝试在校合唱团、舞蹈队进行了学分制的探索,一方面通过在合唱团、舞蹈队中开设“合唱”和“舞蹈”教学班,聘请学校专业教师对队员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的教学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团委组织队员在第二课堂的艺术实践,考核合格的队员分别可得到两个“合唱”和“舞蹈”的学分。2002年,数学建模社团也进行学分制的试点,160余位社团会员获得了“数学建模”课程的4个学分。

  两年多的社团学分制实践证明,这样一种把社团活动与课程教学嫁接的模式,增强了教师指导社团的积极性,也调动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促使共青团组织把自身的工作纳入到了学校育人目标的整体框架和评价体系,有助于取得学校及部门的认同与支持。

  据悉,在合唱团、舞蹈队等社团学分制试点的基础上,这学期开始,浙师大已在红楼梦研究学会、现代教育技术协会、演讲与辩论协会等进一步推广社团学分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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