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晚上,记者接到一个来自雷锋家乡―――湖南省望城县的电话。电话是一名普通教师打来的,他告诉记者,因为县里要扩建雷锋纪念馆,强制性要求每一个老师捐款100元。
“我并不是小气,如果是给有困难的学生捐钱什么的,我一定捐在最前头。”他说,“但强行收钱修纪念馆,我们觉得不合理,心里也气不
平。” “这样强制性的捐款会不会使学雷锋活动变质、变味?”这位教师说。
据了解,2月18日,望城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0周年纪念活动动员大会。次日,望城县委宣传部等机关就此事再次通过《望城报》发出《倡议书》。
记者见到了这份《倡议书》,内容大致如下:为配合“向雷锋同志学习”40周年纪念活动,使雷锋纪念馆早日竣工,特向全县各界倡议,共同表达一份情感,奉献一片心意。
既然是《倡议书》,那么,“各界表达心意”的方式也应该完全自愿,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在记者实际调查中,情况却并非如此。
2月25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望城县职业中学。听说记者要采访捐款的事,一名老师显得十分激动,“怎么没捐,都捐了还连个名字都不许落,只有捐150元以上的人才可以落款,我们都成了‘无名英雄’”。
据记者了解,该校共有160名教师,每人100元,都由学校财务统一从教师的福利上扣。“捐款就算了,只要能把拖欠的工资发下来我们就满足了。现在工资老是到不了位,捐起款来倒是马上到位。”另一位老师一脸苦笑地说。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校的校长秦利波。秦校长说,学校没有收到号召捐款的书面通知书,但接到了望城县教育局的口头通知电话,要求“没有特殊困难的老师都要捐100元以上”。她表示,像这类要求捐款的事经常发生,他们去年就捐了好几次。
望城县北泉中学负责人介绍,县教育局要求老师捐款100元以上,但文件没有收到。学校开会传达了上级的要求,但许多老师都对此有不同意见,也没有上交这部分钱款,让学校很为难。
提及《倡议书》的事,雷锋纪念馆改扩建工程指挥部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倡议书》是县委、县政府牵头搞的,纪念馆本身并没有直接参与。“纪念馆的改扩建工程是从去年开始的,整个工程需要2000多万元,但目前资金方面还有很大缺口。”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人们自愿,对纪念馆的爱心捐款行为,他们都表示欢迎。但她同时表示,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收到当地老师的捐款。
3月4日上午,记者打通了望城县教育局办公室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承认县委、县政府对此下了文件,但对摊派一事坚决否认。他说,如果是摊派,全县教师的工资都由县财政统发,可以直接一笔划拨出去。
3月19日上午,记者将部分教师反映的情况传真给望城县教育局负责人。下午,一位姓李的女士打来电话说,他们动员教师捐款“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性的做法”,捐款是自愿的,开会传达此事时就再三强调,家庭困难的、退休的教师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捐。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陈教授认为:强迫老师捐款这件事已经违背了“学雷锋”活动的本意。像捐款这样的民事活动应该遵循自愿的根本原则。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强迫捐款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我国行政法规也禁止这种行为。现在我国正在规范政府行为,政府的公权力不应过多介入公民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