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2日起,江苏省沭阳县招商局实行“招商引资一枚公章生效制”,即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凡经县招商局盖章,视同县委、县政府同意,各乡镇、各部门须无条件落实,否则将予以严处。
据《新华日报》3月18日报道,执行“一枚公章生效制”,该县要求做到“三个保证”:一是保证办事无障碍;二是保证经营无“
三乱”,对企业不得乱罚款,不得随意冻结账号、没收财物、查扣生产经营工具,确有必要的,必须报县招商局审核批准后进行;三是保证创业无“三干扰”。未经县招商局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安全检查除外),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确需检查的,要经县招商局审核并报县分管领导批准。 在全国各地招商引资活动风起云涌,招商引资方式多种多样的背景下,沭阳县的做法当然也在意料之中,其对企业发展环境的重视、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这种做法可能会取得暂时的、可观的效益,但也有可能带来不良后果。
其一,“凡经县招商局盖章,视同县委、县政府同意,各乡镇、各部门须无条件落实”。万一这个章盖错了怎么办?客观地说,某项工作的完成必须有一定的程序和遵循一定的规则,招商局由于职能不同和业务分工所限,不一定通晓所有的程序和规则,因此在盖公章时可能会有盲目性,如何避免这种盲目性?假如招商工作中出了错,由谁来监督和纠正?怎么能够不加甄别地让其他各部门一概照办?
其二,招商局被赋予的权力是否过大?例如,当然不能对企业搞“三乱”,但是一些合理的确有必要的执法行为如冻结账号、没收财物等是不是也得“必须报县招商局审核批准后进行”?显而易见,这是对执法部门正常执法权力的干涉,于理于法都没有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