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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内不开庭;开庭不见合议庭;仲裁员参与论辩”
申诉人:这场仲裁有点令人费解
2003年03月28日 02:14:41

实习生 王晶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月21日下午3时,北京丰台区劳动局。一场平常的仲裁,因为3位旁听者的参加,变得有些与众不同。这3位旁听者是:北京市劳动局行风处的一位处长、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李勇,及丰台区劳动局纪委书记孟宪国。

  他们的到来,是14名申诉人奔波数日、苦苦争取来的。

  这14位申诉人,都是北京北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北旅)的职工。2002年12月初,他们突然接到公司的通知,说企业将于当月20日正式与14人解除劳动合同。

  而此前北旅与他们续订的,大部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其中,崔玉明签订的,是10年期固定合同,2006年到期。

  企业为什么突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这样写道:职工与北旅下岗再就业中心所签的协议已两年期满。

  而申诉人之一王保伟说,这实际上是个圈套,因为当时签订协议进入下岗再就业中心实属无奈。他出示了2000年12月30日的《北旅》报,上面写道:若不签订该协议,就将面临停发工资、停止三险。

  14名申诉人的代理人冯喜说,这份协议是企业胁迫职工签订的,应视为无效合同。

  14名职工说,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他们将与工作了十几年的企业脱离关系,并面临失业的境地。而此前,北旅曾无故拖欠他们的工资、加班费、医疗费等多项福利。

  为争取自己的权益,14人向丰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委于2002年12月16日正式立案。

  谁与谁交锋

  依据仲裁程序,一般应60天结案。但是,14位申诉人却迟迟等不到开庭通知。直到今年2月11日,冯喜、王保伟、杨梳玉等人与前往仲裁委询问开庭时间,仲裁员郭卫平才将首次开庭时间定在2月17日。此时,距立案已有64天。

  3月13日第二次开庭时,仲裁员郭卫平对于冯喜所提交的多项法律依据不予采纳,并几次打断冯喜的辩论,宣布休庭。

  笔者听到,郭卫平在庭上多次说过的一句话就是:“这和你的诉讼标的有什么关系?”

  短暂休庭时,冯喜和杨梳玉讲到企业沿革时,郭卫平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不必再提。14人表示,不仅要求北旅归还拖欠工资,还要求北旅就有关违反《劳动法》的地方作出赔偿。郭卫平则说:“甘蔗不能两头甜。”

  庭上,代理人冯喜提交了这样一份法律依据―――“关于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通知”。郭卫平说“这是行政法规,跟这案子没关系。”可冯喜认为,不然。这份通知的第6条,正是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

  在近3个小时的仲裁中,被诉人代理人北旅劳资科科长许荣新只说了简短的几句话,另一代理人赵洪则一言未发。申诉人与被诉人针锋相对的辩论场面并未发生,倒是仲裁员郭卫平与申诉人代理人冯喜不断地辩驳。

  一段插曲令人玩味

  14名申诉人说,仲裁期间的一段插曲有些令人玩味。1月中旬,他们的档案被北旅打回街道。1月21日上午,冯喜、王保伟、杨梳玉等人来到北旅公司讨说法。许荣新肯定地说:丰台区劳动仲裁委告诉我们可以这么做。

  但是按照仲裁程序规定,一旦立案,仲裁机构就不应向双方解答有关案情方面的任何问题。这让冯喜、王保伟等人对于仲裁机构与北旅的关系产生了怀疑。

  冯喜说,他们当天下午赶往丰台区劳动局,将仲裁迟迟不开庭的情况及许荣新的回答汇报给了劳动局纪检委书记孟宪国,并向其当场出示了许荣新的讲话录音。

  据悉,仲裁科科长张亚东当时也在场,他和孟宪国都表示“相当气愤”。张亚东说,仲裁科“办事一向雷厉风行”,一定会去调查,会给冯喜等人一个圆满的答复。

  2月11日,在苦等了近20天仍然没有下文的情况下,冯喜与王保伟、杨梳玉再次找到孟宪国,要“圆满答复”。

  他们说,孟宪国这样答道,已进行了核实,郭卫平说他“绝对没多说一句话”。除了张亚东给厂子一戴眼镜的男同志(即当时北旅的经理谢洪谦)解答过关于转档的问题外,其他人一律没接触过。孟推测,张亚东的解答,并不违规。

  至于仲裁期间转档,孟宪国说,并不影响打官司。而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行风处有关人士说,仲裁期间不允许转档。这时转档,会使得14人可能连失业救济金都无法拿到。

  仲裁有违程序怎么办

  查阅了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走访、咨询了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冯喜及14位申诉人渐渐对丰台区的仲裁机构产生了不信任。

  具体原因包括:北京市仲裁委有关人士介绍,仲裁应提前4天下达开庭通知书,应组成合议庭。但14名申诉人说,这个案子在前两次开庭时,根本就没有组成合议庭,只有郭卫平与一名书记员;另外,开庭通知每次都得上诉人主动上门去“要”。

  据说,立案超过60天仍未仲裁,应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审理,并下达“案件延期、中止审理审批表”。但14名申诉人说,从未收到此表。第一次开庭是2月17日,距离立案已经64天了;第二次开庭是3月13日,距离前一次开庭近一个月,至今没有结果。

  在发现了丰台区仲裁委在仲裁程序上的一些反常现象后,申诉人之一的张俊华告诉笔者:“现在,我最希望的,就是仲裁能够公正,钱赔多少倒在其次了。”从这时起,冯喜等人开始一边等待仲裁结果,一边向相关部门反映仲裁机构的情况。

  按照仲裁程序,申诉人及被诉人有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权利,但冯喜说,他们不仅怀疑仲裁员,对丰台区仲裁委都不信任了,希望案件能被移交到北京市仲裁委或其他区。

  但是北京市仲裁委回答:各区县仲裁委与市仲裁委并非隶属关系,市仲裁委无法干涉其审理程序,只能做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北京劳动局行风处有关人士也说,在案件处理程序方面,只能对丰台区劳动局进行指导。

  关于案件涉及到的具体个人,行风处该人士介绍,该处也无法干涉。

  笔者到丰台区纪委了解情况,被告知,纪委负责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只对党员有约束。

  “明知仲裁有错,也不能把它怎么样。”杨梳玉说,即使仲裁出现不公允的裁决,也不能以仲裁为主体提起上诉,只能就其裁决结果向法院起诉。继续起诉,就要继续等待。

  目前,这14名申诉人已基本没有生活来源,其中有3对夫妻,生活压力很大。还有一对夫妻,在下岗后不久,因经济问题产生矛盾,于去年离婚。其中,男方还患有肝炎,在去年查出已转为大三阳,现在连看病的钱都没有。

  终于引起重视

  冯喜、王保伟、杨梳玉等人希望通过上访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找过北京市仲裁委、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行风处、丰台区纪委、丰台区政府信访办等多个部门以后,他们反映的情况终于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月18日中午,杨梳玉接到电话,要他快去丰台区仲裁委。第三次开庭时间定在了3月21日。

  这是第一次提前4天接到开庭通知,冯喜感到“很荣幸、很激动”。之后,他又反复给北京市劳动局行风处和北京市仲裁委打电话,邀请他们前去旁听。

  “当时,他们都说忙,没时间。没想到,他们真来了。”看到了李勇和行风处处长后,冯喜掩饰不住惊喜与激动。在这两位同志的指导下,第3次开庭,终于组成了合议庭。

  王保伟说,此前咨询相关部门时,经常遇到冷漠的态度,很多次,心都凉了。因为害怕官官相护,“每走一步都有录音”。录音的质量不是很好,但奇怪的是,重要的话都很清楚。好在,并不是所有的部门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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