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3年6月6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公开审理背后的遗憾
2003年06月06日 01:07:28

 

  本报广州6月5日电

  本报记者       林炜

  法制日报记者     游春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黄少焕

  光明日报记者     吴春燕

  工人日报记者     叶小钟

  公众和舆论强烈关注了两个多月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收容期间致死一案,今天在广
州开庭审理。今天上午,在负责分别审理相关刑事案件的广州市3家法院门前,绝大多数关注此案的普通公民和新闻记者遭遇了一次无法参加旁听的遗憾。

  为了能够争取到入庭旁听的机会,数家媒体记者于上午7时10分就赶到负责审理被广州市检察院指控殴打孙志刚致死的李海樱(又名李海英)等12名犯罪嫌疑人的广州市中级法院门前。虽然距离8时40分的开庭时间尚有一个多小时,但为数不少的警察、记者,还有一些声称曾有过被收容经历的旁听者,构成了法院门口非同寻常的景观。

  进到接待室,里面已经站了不少人。一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向3位从外地来的记者作解释:“对不起,省里定的名单里没有你们的名字,”这名工作人员边说边指着桌上的一张纸,上面列着数十人的名字,“法庭就那么大,没办法。”

  与所有没出现在名单里而又希望旁听的人一样,我们一行5人以及其他媒体的一些记者都没有得到旁听的许可。抱着碰运气的侥幸心理,我们几人又先后驱车前往另两家负责审理孙志刚案的白云区法院和天河区法院,希望能找到旁听案子的机会,但结果依然如故。

  在白云区法院,一名中央级通讯社和一名来自成都的记者对我们说,他们在申请旁听被拒绝后,就在法院门前采访两名无法进去旁听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被看门的法警发现,当即将他们驱散,两名家属则被法警劝到了法院里面。在天河区法院,一些自称是孙志刚同乡、或是有过被收容的经历的人说,这种公开开庭审理实际上是徒有虚名。

  据了解,此次庭审共有5家新闻单位被邀请参加旁听,其中3家可以派3名记者分别参加3家法院的庭审,另外两家只能派一名记者参加旁听中级法院审理12名涉嫌殴打孙志刚致死的犯罪嫌疑人的庭审,而无缘旁听另两家区级法院审理的共6名国家工作人员和医院护工涉嫌玩忽职守案件的审理。

  在这些得以旁听的记者的邀请通知上,规定所有记者旁听时不得携带包裹以及照相、记录、录音器材,不得采访此案,宣判后统一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稿件。

  此外,今天庭审休庭和结束后,为本案18名被告提供辩护的一些律师,均婉拒了记者采访的要求,理由是,此前他们曾被某部门告知,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有关本案资料,不得接受记者的采访。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