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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说:学校乱收费 校长要撤职
2003年08月15日 01:20:05

 

  本报北京8月14日电(记者蓝燕)教育部长周济今天对全国的大中小学校长们说: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

  教育乱收费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今年以来,教育部大力抓了治理工作。目前,全国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行“一费制”,有国家级贫困县的5个省区市也决定在秋季开学时全面实行;23个省区市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做出明确规定,使择校招生和收费进一步规范;各地严肃查处和通报了一批乱收费案件,追究了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现在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招生、入学的关键时期,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上,周济部长说,我曾经反复思索,因为乱收费就要撤校长的职务,是不是太严厉了。现在看来,就是要撤!乱收费不仅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损害了教育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违背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不高兴、不满意、不答应。

  据了解,目前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仍面对一些突出的问题。首先是一些地方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们对治理乱收费认识不到位。周济分析了存在的两种糊涂观念:其一认为乱收费是为了发展教育,抓治理就会妨碍发展。其二认为乱收费是小节,而领导应该抓大事。周济说,发展与规范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我们的教育投入还很不够,办学确实很困难。但是,再困难也不能搞乱收费。

  周济提出,秋季一开学,除了必须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全面实行“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三限”政策外,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也要坚决治理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的学生,除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普通高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独立学院,变相高收费;不得借独立学院之名搞“校中校”,搞所谓的“新机制”,变相“双轨”收费。

  周济要求全系统紧急动员起来,坚决打赢八、九两个月的治理攻坚战。到下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的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重点乱收费案件处理结果。

 

半年清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361项(200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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