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9月9日报道,北京地铁站台通道上的报摊被撤除后,北京市民“很不习惯”,颇有怨言。针对地铁报摊存在安全隐患的说法,有的市民反驳说:“什么安全隐患?我坐了十来年地铁,也没听说地铁报摊出过事。”甚至认为,这是韩国大邱地铁惨案发生后的“因噎废食”之举。
其实,只要略知地铁与公
共安全关系的人都会知道,地铁对“安全标准”的高要求,是其他公共设施无法比拟的。主要是由以下因素决定:一是地铁在运行期间,客流量大,人员密集,一旦出现火灾、爆炸、停电等突发性事件,人员疏散、事故处置等都相对困难,加之拥挤、踩踏等行为,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二是地铁列车车座、顶棚及其他装饰材料大多可燃,易引发火灾,若站台通道上另有报摊、商亭等,一旦成灾会蔓延加剧;此外,有些塑料、橡胶等新型材料燃烧时还会产生毒性气体,加上地下供氧不足,燃烧不完全,发烟量大,而地铁出入口少,大量烟雾只能从一两个洞口向外涌,与地面空气对流速度慢,地下洞口的“吸风”效应又使向外扩散的烟雾部分被洞口卷吸回来,易使地铁里面的人中毒、窒息甚至死亡。三是由于地铁内空间过大,有的事故报警与自动处置设施配置不完善,起火、爆炸等事件发生后,地下电源可能会被自动切断,通风空调系统失效,失去通风排烟作用,而大量有毒烟雾和黑暗又会给疏散和救援工作造成困难。 而地铁内的站台通道,平时作为人们登车、候车等活动的主要场所,在突发性灾难事件出现后,又成为受困人员紧急疏散的“生命通道”和救援行动的一线施展空间。所以,应时刻保持完全的畅通无阻,从而在突发性灾难中减少发生大规模人员拥挤、踩踏,甚至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
有关资料显示,地铁作为世界上最繁忙、效率最高的城市交通工具,自1863年世界上第一条地铁―――英国伦敦地铁建成运行以来,已有140多年历史,遍布全世界40多个国家的128座城市,线路超过8000公里。可是,由于地铁特殊的建设构造,它也成为危及公众安全的高危场所。历史上著名的巴黎地铁大火(1903年,死100余人)、伦敦克罗斯地铁车站大火(1987年,死31人)、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1995年,死12人)、阿塞拜疆乌尔杜斯地铁大火(1995年,死558人)、韩国大邱地铁大火(1995年,死103人;2003年,死198人)等地铁灾难,无不因灾难发生时疏散困难而给世人留下惨痛的教训。
据悉,2008年前北京轨道交通规模将达到300公里。北京奥运行动规划提出,2008年北京轨道交通年客运量将达到14亿人次。如此快速发展的北京地铁,更需要对地铁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此次有关部门撤除地铁站台通道上的报摊、商亭等,也是为了公众安全着想,而绝非“因噎废食”之举。
至于部分市民“乘地铁买报纸”的习惯,与公众生命安全相比,孰重孰轻,自不待言。况且,北京地铁总公司考虑到“北京老百姓有坐地铁读报的习惯”,已拟于地面或售票大厅再设书报摊,相信未来不会影响市民买报、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