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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的三个观念误区
2003年12月05日 00:02:41

潘凤亮

  关于养宠物的困难户能否享受低保的争议,并未因近日民政部官员的谈话而清晰起来,相反由于理解的不同而变得更加混乱,甚至连猫狗是不是宠物也受到怀疑。其实一般意义上的宠物就是指受人喜爱的小动物,把这个约定俗成的概念弄得复杂化,把养猫狗和养宠物硬性区分开来,是在人为制造认识混乱。这种貌似回归科学的
严谨,实则适得其反。在名词概念上做虚拟文章会“越描越黑”,这算一个误区。

  第二个误区是一些争论并没有实际意义。比如低保户能否养狗的问题,在现行的城市养犬法规背景下,这还用得着争论吗?换句话说,低保户能养得起狗吗?当养狗的成本居高不下,低保户就不可能合法地养狗(尚无养犬法规的城市另当别论)。

  第三个误区是低保标准的混乱。不管低保户有没有合法或非法地养宠物,都不应该成为低保发放的标准。当我们的观念和行为发生冲突和混乱,肯定是因为标准的多重性,在低保问题上也是如此。多重标准会使我们失去判断,会使原本清晰的问题复杂化。什么资格的人能享受低保待遇,需要有统一的标准。实际上,家庭人均收入是否在低保线以下,这一标准就足够了,没必要再设附加标准。是否养宠物、有无家电手机、房子装修没有,都不能成为低保的二重或多重标准。

  只要居民的行为不能说明其家庭收入高于低保线,就有资格享受低保。靠这一重标准,就足以防止骗保,而且又充满了人道,不漏掉任何一个困难户,又不使相对富裕者从中渔利。

  低保不是政府的施舍而是责任,不能剥夺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人要主动改变境遇,也需要一些必备的物质条件,像作为求职联络工具的手机之类。而像某地打手机费用超过20元则不能享受低保的规定,明显不合情理。规定的细化是应该的,但不能因为需要细化就违背原则,扭曲标准。

  观念厘清了,一些实际问题就不难处理,养宠物能否吃低保也不再是问题。低保观念和相应制度是互为因果的,观念误区产生政策制定的偏差,规则的无序又加剧观念纷争。低保制度亟须统一标准,而我们的观念也会因此逐渐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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