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3月11日电(王斌 赵旭 记者李新玲)从今天开始,天津将有包括少年犯在内的5类共55名非监禁罪犯开始在社区服刑,所在河西区的三个街道将承担监管教育职责,这标志着“社区矫正”的正式启动。
社区矫正对象是针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
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主要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类罪犯,在社区中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天津河西区作为社区矫正试点区域,成立了区、街道和居委会三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由街道、居委会、管片民警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协作,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并帮助他们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据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要接受社区矫正组织的教育、监督和考察,要定期上交思想汇报,参加公益劳动。如果要离开本市,必须要向矫正办公室报告,在允许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工作中突出家庭、社会亲和力和感召力,通过这种社会化和人性化管理以及完备的监督机制,使罪犯负罪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新做人的目的。
据了解,目前这三个试点社区已聘请了9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强的离退休司法干警、教师及社区人员,并发动社区知名人士和大学生等社会志愿者,参与到这项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