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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一语的新辩证
2004年09月11日 01:38:13

金伟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一语,是流传了很长时间的民间谚语。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种机遇和挑战无所不在,令人羡慕的成功者层出不穷,“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一词条,便成了很多人对追求欲望的激励和对平庸者表示鄙视的口头禅。好像只要胆子大,就能使膨胀的欲望得到满足,让别人刮目相看,成
为时代的宠儿;胆子小,就会丢面子,出不了政绩,有损自我形象,让别人看不起,影响自己的前程。殊不知,正是这句话,使很多人锒铛入狱。

  通过这次普法学习,我认为,正确理解“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一民谚,关键在于对其中“胆”字含义的辩证。“胆”有三层含义。其一是“胆怯”,其二是“胆大妄为”,其三是“胆识”。一个人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如果在合理、合法、该做的事情面前“胆怯”,就会无所适从,也不会发挥自己的创造力,甚至视机遇而不见,成为不被世人同情,而该被“饿死”的人;但如果你置法律于不顾,争名夺利,“胆大妄为”,尽管偶然得到了令人羡慕的回报,但最终会因这非法之举而遭遇横祸,最终被“撑死”,甚至遭受牢狱之灾。而另一方面,如果你知法、懂法、守法,具有超人的“胆识”,所做之事既符合社会道德标准而又不与国家法律相抵触,你就会在繁荣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发现机遇,把握机遇,甚至创造机遇,造就辉煌的事业,成为令世人推崇的时代弄潮儿。

  对于每个人,特别是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常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有的人在合法的范围内,本该大胆为人民争取利益,却因“胆怯”无所作为,失去机遇而成为被“饿死”的人;有的人在违法的情况下,本不该为之,却胆大妄为,以身试法而自吞苦果,成为被“撑死”的人;而有的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用自己超人的“胆识”,抢抓机遇,在事业上实现跨越式的发展,成为“胆大”而不被“撑死”的人。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成为第二种人,比如我。纵观自己和其他服刑人员触犯法律的过程,很多人都是因为急功近利而一时冲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付出了一生永远无法弥补的沉痛代价。

  学法、知法、懂法,是我们每个人塑造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需要具备的最基本要素。只要我们守法,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超人的胆识,法律就是你事业成功的护航舰,你就能在浩瀚的海洋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而不迷失方向,并成功地到达胜利的彼岸。而如果你不守法,法律就是一个冷酷无情的裁决者,让你为自己违法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作者为河北省张家口监狱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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