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秦正安于2004年12月2日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报告透露,北京高院近两年已不再直接录用大学毕业生,而推行上级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挑选的遴选制度;目前还酝酿从社会优秀法律工作者中挑选法官的计划,等到条件成熟即可启动。
据秦正安介绍,
目前北京市法院队伍平均年龄为38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审判人员总数的82.5%。年轻人充实队伍是必然的,他们在理论功底、知识结构和精力方面具有优势;但是法官是比较特殊的职业,仅仅具有法学理论方面的修养还远远不够,优良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高超的庭审驾御能力、深厚的生活阅历以及对社会的理解更是优秀法官应该具备的要件。
这一说法既是对年初北京市人代会上19名代表联名提出“检法人员不宜片面强调年轻化”建议的回应,也必然是对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的一个不小的“打击”,因为“考大学、读法律、当法官”是无数法律专业学生、乃至其家长的一个简单而又朴素的“理想”。
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官产生程序,首先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才得以进入司法系统;然后担任两年的书记员工作(硕士要从事1年);再通过法院的考试,才能被任命为法官。也就是说,只有先通过司法考试才具有日后从事法官、检察官等职业的可能性。因此,作为从事相关职业的“进入门槛”,司法考试历来备受“追捧”。
司法考试进行三年来,总共约有68万多人走进考场,每年的及格率通常不超过10%,因门槛高、难度大、通过率低,也被考生们戏称为“天下第一考”。有的学生甚至可能会围绕司法考试来规划、运作自己大学学习生活的全部,从而忽视了自身法律思维和综合能力的提高。
虽然一些考生都把司法考试看作是进入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的“敲门砖”,但是由于司法部门与法律人才之间存在人事录用“壁垒”―――比如人事编制不易落实、用人机制不健全、用人单位没有独立用人权等等,使得大批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最终也难以进入司法系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