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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两个《管理办法》
规范记者行为 验明记者真伪

2005年02月17日 02:35:51

 

  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曲志红)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公布《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对记者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和记者站的设立、登记备案、业务范围等都作出相应规定。此举是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活动、依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新闻记者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记者证,证件名称为“新闻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专供采访使用的其它正式证件。

  这个办法对记者证的审核与发放、使用与更换、监管与责任等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强调新闻记者证持有者从事新闻采访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也特别指出,新闻记者证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非职务行为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和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

  根据这个办法,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必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应在新闻采访中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持有者离开本新闻机构或者采编岗位,新闻机构应及时收回其新闻记者证,并立即向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指出,被采访者以及社会公众可以对新闻记者证持有者的新闻采访活动予以监督,可以通过“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验明新闻记者证真伪,并对新闻记者证持有者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举报。

  而为了适应报社开展新闻业务的需要、维护记者站的工作和管理秩序制定的《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强调,报社记者站是报社根据新闻采访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的从事采访、组稿、通联等新闻业务活动的派出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此外,报社也不得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

  根据新的《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只有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并获得报纸出版许可证,同时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报社,可以因采访所需申请设立记者站。教学辅导类报纸、文摘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等不得设立记者站。申请设立记者站的报社必须具备有效管理记者站的条件和能力,同时,记者站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有维持日常工作的资金来源;派驻记者站的记者须是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的报社专职人员。

  这个办法特别指出,记者站不得设在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也不得兼任记者站工作。

  这两个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我国现有新闻记者近15万人

  全国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据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提供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有近15万名记者领取了新版新闻记者证,他们就是活跃在我国新闻采访领域的主要力量。

  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每5年进行一次,2003年底开始的这次换发,对记者证的制作、发放、审核、管理等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变革。新版记者证改变了以往根据报社、期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等不同媒体类型分别设计,版式、样式各不相同的办法,采取统一样式、统一名称、统一编号发放;印制中使用多项高科技防伪技术,有效防范不法分子伪造假冒;专门建立了“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系统”,受理记者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年检、注销、吊销等,实现对全国记者证的科学管理;同时,首次对全国社会公众提供记者身份查验的便捷方式,有利于社会监督。

  据介绍,从2003年11月起开始,全国各新闻机构陆续通过“中国记者网”为符合换发条件的新闻采编人员申请并领取了新版新闻记者证。到2005年1月底,经审核发放的新版记者证已达146541件。其中,报纸和新闻性期刊领取新版记者证的有7万多人,电台和电视台有6万多人,通讯社约有2000人。

  根据新公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从3月1日办法实施之日起,旧版记者证将一律作废。(曲志红/新华社发)

  我国新一代新闻记者队伍:年纪轻 学历高 女性多

  到今年1月底,我国持有新版新闻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约达15万人。根据本次统一换发记者证时的统计资料,目前,我国这支记者队伍显示出中青年多、高学历者多、女性从业者多的鲜明特点。

  据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的统计,目前已经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的近15万名新闻采编人员中,98%以上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最多,为64%;大专学历者其次,为20%;硕士学历者占13%;拥有博士学历的占1%。

  在这近15万名新闻记者中,绝大多数为中青年,其中20至30岁青年人最多,占29%;30至40岁中青年人占27%;40至50岁中年人占24%;50岁以上者只有20%。新闻队伍的年轻化,由此可见一斑。

  如今,无论普通的日常采访,还是各类重大新闻事件的采访,到处都可以看到女记者的身影。本次换发新版记者证的统计进一步证实,目前我国的新闻采编从业人员中,女性的比例高达41%。其中尤以期刊记者中女性最多,在已经申领新版记者证的1300多名新闻期刊记者中,女记者有700多名,超过一半以上。可以说,在新闻采访领域,女记者已顶起“半边天”。(曲志红/新华社发)

  真假记者,网上一查立见分晓

  “假记者”目前在一些地区十分活跃,一些不法分子使用假记者证招摇撞骗,危害社会和公众利益,也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新闻记者队伍整体形象的误解。新公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在规范记者证发放、使用的同时,也制定了有关针对性措施,让“假记者”立现原形。

  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身份的证明,也是被采访单位和社会公众确认记者身份的依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往的记者证,根据报纸、新闻性期刊、广播、电视、通讯社等不同媒体类型分别设计,名称、颜色、版式各不相同,防伪技术含量低,易于仿冒,人为地增加了公众分辨其真伪的难度。

  2003年至2004年,新闻出版总署以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为契机,对全国新闻机构的记者证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国统一换发的新版新闻记者证,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一是新版记者证名称统一为“新闻记者证”,统一编号,统一证件样式,不再区分不同媒体;二是新版记者证采用了9项高科技防伪技术,可以有效地防止不法分子仿冒伪造;三是建立“全国新闻记者管理及记者证核验网络系统”(简称“中国记者网”,网址为http://press.gapp.gov.cn),新闻记者证的申请、审核、注销、吊销、年度审核等各项管理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四是所有经审核发放的合法新闻记者证全部上网,社会公众可随时通过“中国记者网”核验记者证真伪,并对新闻记者的违规行为以及假记者的非法行为进行举报。

  这些措施现都纳入新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作为管理规定明确下来。他还指出,从3月1日新办法实施之日起,旧版记者证将一律作废。(曲志红/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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