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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被“劝退”凸显民办中学管理空白
淘气孩子的受教育权在这里没法保护?
2005年04月29日 02:54:54

顾然 姜辉 记者 彭冰

  本报长春4月28日电

  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新华中学是当地一所升学率较高的民办中学,近一两年,该校部分“淘气”的学生迫于校方压力不得已离开学校,其中一些孩子就此流向了社会。校方的做法,引起了部分家长的不满。

  今年16岁的小泓,是被迫离开学校的孩子之一。记者找到小泓家时,这个又黑
又瘦的少年放羊刚回来。谈起孩子的事儿,小泓的妈妈眼圈红了:“2003年9月,他在新华中学上初一,可刚念一个月,就因为打了两次架被撵回来了。校长对我说,孩子太淘气,影响了学校的秩序,不能再留在学校。孩子这么小就不上学,成天无所事事,家里只好买回几只羊,让他天天放羊。可这也不是个长远办法!”

  挥动鞭子将羊群赶进羊圈后,小泓就一直垂头丧气地坐在一边。“你还想念书吗?”记者问。小泓摇摇头,说:“以前我很想上学,现在不想了。当时,我向老师承认错误,保证以后不再犯,可学校还是不要我。后来,大家都知道我被‘开除’了,我见到谁都觉得抬不起头。再说,我的同学都快上初三了,我在家待了一年多,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

  13岁的小涛,原来也是新华中学的学生。记者找到他时,他刚从网吧里出来。小涛的爷爷告诉记者,新华中学是离家最近的一所学校,所以才把孩子送到该校读书。但小涛的班主任说小涛“用虫子吓女同学、用笔放在椅子上扎同学,还和同学打架,根本不属于淘气,而是屡教不改、性质恶劣”。去年12月,学校建议家长为他“换个环境”。在另外一所学校待了几天,小涛便离开了,“此后,他每天就是和一些同龄的孩子上网、粘鸟、闲逛”。“我家孩子是淘,但学校这样做也不对!13岁的孩子肯定要淘气,因为这个就开除?现在我们四处找,希望给孩子安排个学校。”小涛的妈妈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孩子淘气,学校应该耐心教育,怎么能把孩子推出校门了事呢?”

  在范家屯镇某汽车修理部,记者找到了又一个被新华中学“劝退”的学生小健。今年15岁的小健,只念完了初一第一学期,他说:“我上初一时,和别人打架了,当时,老师就说我念书念到头了。爸爸求情后,我又继续上学。期末考试我成绩很差,老师找到我家长,说我能惹事,劝我到别的学校去念书。后来,我干脆不念了。”

  被迫离开新华中学的孩子,还不止小泓、小涛和小健。有学生告诉记者,被“劝退”的学生前前后后有10多个,甚至有家长称,这样的孩子大约有20个。“我觉得特别不合理,不论怎样,学校也不能这样对待学生啊!受教育是学生的权利,再说十三四岁的孩子被推向社会,后果不可想像。”一位姓王的家长(其孩子同样被“劝退”)气愤地说:“新华中学每班都招七八十人,经常组织月考,凡是成绩不行的,淘气好动的,就劝退!我一个学期就被叫去了10来次,建议我们‘换个环境’,我们不同意,老师就在班里孤立孩子,不让其他的孩子与之在一起,严重伤害了孩子对学习的兴趣和信心。我们只好把孩子转到其他学校去寄读,可在那里也会因此受歧视,学籍的事儿,新华中学也不管。”

  家长们有意见,新华中学还觉得自己有委屈。“学校也有无奈”,该校一位姓吕的校长代表校董事会向记者介绍情况说:“我们是民办公助学校,竞争激烈,学校要考虑声誉。学生都是花钱上学的,极个别学生不接受教育,还把社会成员招到学校打架斗殴,其他的家长也有意见,学校才建议家长换个环境。”记者追问,到底有多少学生因为校方建议“换个环境”而离校?吕校长的回答是:“没有统计。”他还表示,“有些孩子不念,因为存在多种因素,比如学习时间长、压力大、没有钱、孩子自己不想念等”。

  我国《教育法》规定,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学校不能以任何名义开除或劝退学生,新华中学的做法显然与此相悖。公主岭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张玉武闻听此事后,颇为吃惊。他表示,学校非但不应将学生推出门外,而且,对那些主动退学的学生,学校和老师还应该尽可能把他们劝回到课堂上来,控制学生流失。他建议被劝退学生的家长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以便核实情况,对学校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找到范家屯镇开发区科教局(该局为范家屯镇开发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华中学在其辖区),然而,该局袁局长却告诉记者,对于新华中学这样的民办中学,教育行政部门只能批评教育,因为目前尚存在管理上的法律空白。“我们已经和新华中学商量,让小涛回校读书,我们也可以帮助安排小涛转到其他公立学校去。到现在为止,只有小涛的家长来找,其他家长还从来没有来过。”这位局长说。

  四平市教育局是公主岭市教育局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该局发展规划科刘科长告诉记者,如果新华中学“逼迫性地劝退”处于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学生,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学生家长可以到局监察室或督导部门反映。”刘科长同时介绍,因为吉林省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细则没有颁布,所以,“教育行政部门暂时对类似情况只能批评教育,或者亮黄牌。”

  东北师范大学一位教育专家对此事发表看法时表示,民办学校要遵循市场规律,但作为学校,其首先要遵循教育伦理,每一个孩子都有受教育权,不放弃每一个孩子,是一所学校的基本伦理。

  (为保护未成年人,学生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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