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2005年5月19日出版的“2005年全国高等院校报考指南”中的“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广告文案中,第二个招生计划表标题“新华学院2005年本科招生专业”应为“新华学院2005年专科招生专业”。另地址栏中门牌号“589号”应为“539号”。招办电话:0551-538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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