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电(记者王亦君)继去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后,司法部今天发布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的建议,自今年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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