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5年10月15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河南一女职工不愿55岁退休提请仲裁
2005年10月15日 02:09:06

 

  本报郑州10月14日电(记者韩俊杰)女职工比男职工提前退休违反《宪法》吗?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一名银行女职员以女性55岁退休属性别歧视,违反《宪法》为由,提请劳动仲裁。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目前已经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有关法律人士称,虽然这几年提高女性退休年龄的呼声很高,今年“两会”上就
有代表委员提出提案,但是就此提请劳动仲裁的,此案尚属首例。

  提请仲裁的周女士今年55岁,原是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出纳科的副科长。由于年龄到期,单位要求其退休。但是周女士认为自己虽然已经55岁,但是身体很好,完全可以胜任工作,并没有到必须退休的地步,遂与单位进行交涉。

  对于周女士的要求,建行平顶山市分行认为,依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周女士已达到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必须退休。双方交涉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8月23日,周女士向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享受与男职工一样的60周岁退休的权利。她认为,单位的做法属于退休性别歧视,已经违反《宪法》中妇女享有同男性平等权利的规定。

  10月11日,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周女士的代理人、现四川大学法学研究生李昊(即周女士的儿子)说,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关于男女退休年龄的规定,与《宪法》中有关妇女享有同男性平等权利的规定不符,违背了我国已批准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直接损害了女性劳动者包括经济收入在内的权益。

  建行平顶山市分行的代表在答辩时则说,该单位让周女士退休符合法律规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同时,周女士是否符合退休条件以及是否被批准退休,由劳动部门依法决定,与该单位无关。

  由于建行平顶山市分行不愿意接受仲裁委的调解,平顶山市仲裁委宣布停止审理,该委将择日作出裁决。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