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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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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推动“禁”改“限”
2006年02月06日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习俗,然而,这个传统习俗在现代城市里却难以延续,环境污染、一些意外伤害及火灾的出现被归咎于燃放烟花爆竹。

    1993年12月1日,北京正式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深圳、福州、南京、长沙、苏州等282个城市也陆续禁放烟花爆竹。

    但是,政府禁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受到民间“屡禁不止”的挑战。众多民众支持解禁。近年来,允许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哈尔滨、成都、杭州、济南等城市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有所松动,由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目前,全国已有106个城市有限度地解禁,还俗于民。今年春节,北京、重庆、沈阳、西安、南京等城市解禁,允许有限度地燃放。(边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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