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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鞭炮引发火灾6057起
公安部:火灾数上升与“禁改限”直接相关
2006年02月08日
    

    本报北京2月7日电(记者何春中)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今天披露,春节期间,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6057起,比去年同期增加近3.2倍,火灾起数的上升与一些城市实行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有直接关系。但他同时表示,“禁改限”之后的火灾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今年是全国近200个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第一年。据统计,1月28日至2月4日,全国共发生火灾1.3万余起,死亡63人,受伤47人,直接财产损失2963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都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是火灾起数却上升15.5%。

    武和平表示,客观上讲,今年“禁改限”形成了与去年同期相比引发火灾的起数上升较大的情况,已引起关注。但另一方面,一些实行‘禁改限’的城市通过提高责任意识,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实践证明,只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禁改限”之后的火灾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据悉,1月28日到2月3日春节期间,北京市接报的火警1112起,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达300多起,但由于防控及时、灭火及时,没有发生一起火灾。

    武和平说,虽然节日期间,全国公安机关投入大量警力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但这不是单方面的事情,应警示全社会,关注烟花爆竹“禁改限”后带来的问题。“大家都应自觉遵守燃放规定,在可以燃放的地点进行燃放,同时还要注意储存、运输、销售这些环节,哪一个环节都不能松懈。”

    他同时表示,针对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发生火灾这一情形,公安机关将抓紧制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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